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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广东专利奖评选
一、广东专利奖奖项设置根据《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从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从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中评选产生。广东专利奖授奖实行限额制,广东专利金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项,广东专利银奖原则上不超过40项,广东专利优秀奖原则上不超过6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二、申报条件(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二)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条件1.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4.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5.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6.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7.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广东发明人)奖。三、申报材料(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材料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或《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外观专利项目)》;2.专利证书;3.专利公告的说明书,即授权公告时的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或外观设计图;4.专利登记簿副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需提供独立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或者新颖性检索报告;5.实施单位单独申报时,要提供专利权人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及对该专利享有合法实施权的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等;6.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共同申报,或通过协商由部分单位申报,放弃申报的单位要提供放弃申报的声明;7.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社会效益说明,要加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特殊产品是指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市场准入证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在未获得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之前,不得申报广东专利奖;10.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实物照片;1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提供营业执照;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12.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资助、获奖、商誉情况等。(二)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材料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发明人)》;2.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3.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4.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履历及继续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5.专利技术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6.专利技术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专利技术生态效益及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的证明材料;8.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课题资助、获奖情况等。四、申报与推荐(一)具备推荐及自荐资格的单位及个人申报广东专利奖,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1.下列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推荐参评项目和发明人: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直驻粤单位;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两名院士可以联名推荐一项熟悉技术领域的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每名院士推荐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不超过1项);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每个协会推荐项目、发明人各不超过1项)。2.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荐1项参评项目。3.发明人有5年以上技术创新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技术创新工作一线,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可以自荐广东杰出发明人。4.获得首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50强的广东省内项目,其核心专利可由各地市市场监管局推荐参评广东专利奖,不占推荐名额。报名参加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的广东省内项目,其核心专利可由各地市市场监管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二)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推荐程序申报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通过“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完成,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1.申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在顶行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进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或者通过以下网络链接直接进入该服务窗口: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D02343进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页面后,请选择页面右侧“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以“申报单位”登录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申报书填写及附件上传,选择推荐单位(院士或自荐单位),提交材料到推荐、自荐单位。2.推荐或自荐。推荐单位、院士或自荐单位从“推荐单位”入口凭广东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提供的账号及密码登陆评奖系统,进行初审并根据推荐或自荐名额择优推荐/自荐专利项目,在完成评奖系统推荐的同时,向评审办公室报送纸质推荐函或自荐函。(三)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推荐程序一、延长申报及推荐时间。广东专利奖申报及推荐、自荐截止日期延长一个月。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17:00,推荐、自荐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4月2日(星期四)17:00。二、调整发明人申报材料提交方式。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材料提交方式由提交纸件改为提交电子件。申报人在“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中下载并填写《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杰出发明人)》,连同申报指南所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需要签字盖章的部分签字盖章后,转换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DPIA3@126.com。三、精简部分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和发明人要加强申报材料的法律状态自查工作,不再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权评价报告或者新颖性检索报告等材料。以上材料的核实工作由评审办公室组织有关机构完成。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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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应对疫情稳企安商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稳企安商年”各项工作部署,全力支持积极落实防疫责任的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减轻负担 1.降低租金负担。 非公有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镇两级国有(公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土地、物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免收2月份和3月份租金。协调、推动在我市运营的其他各级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倡导和鼓励村集体物业、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镇区) 对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降低税收负担。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落实蔬菜和鲜活蛋奶肉等物资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企业发生用于应对本次疫情、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无偿捐赠货物用于应对本次疫情、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纳税人,依法合理调整定额。(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3.降低费用负担。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酒店业、餐饮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会展业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的用电、用水,在疫情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责任单位:中山供电局、市水务局)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相关政策。免收企业办理商事证明书、领事认证过程中归属我市收取的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相关执收单位) 4.降低综合融资负担。 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给予最优惠利率。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专项再贷款融资额度,对全国、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鼓励银行机构减免小微企业贷款相关费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但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鼓励银行机构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责任单位:中山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降低社会保险负担。 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免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二、加大支持 6.加大防疫相关企业支持。 对国家、省、市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突出作用的企业给予扶持和奖励。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防疫物资生产产能,并纳入市、镇政府调拨使用的,按照最高20%的比例给予技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加大对物流企业配送防疫物资支持力度,对疫情期间以自有运力向我市运输医用防疫物资的物流类企业,按其实际运输防疫物资给予运费(运入)40%的支持,单个企业最高可达50万元。为疫情防控产品相关企业开辟资质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特事特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7.加大财政扶持融资支持。 充分发挥“助保贷”“科技贷”作用,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增加“过桥贷”专项扶持资金规模至20亿元,本政策实施期间,累计为本土企业提供不少于100亿元的转贷支持,同时免收企业资金使用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融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应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收取的融资担保费率年化不得超过1%。(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加大银行信贷支持。 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为受疫情影响的优质企业预留不低于300亿元的专项融资额度。督促银行机构开辟贷款审批“绿色通道”,适当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例,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要稳贷、增贷,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并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减轻企业还款压力。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建立疫情防控应急资金需求响应机制,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全市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责任单位:中山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加大援企稳岗支持。 由地方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对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劝导已进行就业登记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务工人员暂不返回中山上岗,且已按规定为其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补贴企业,最高可达5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经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自主或委托机构开展职工线上适岗培训,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给予企业补贴,每人补贴最高1000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实施稳岗返还;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并已受理符合条件的受影响企业,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返还,对已符合有关政策的约4亿元稳岗返还资金将及时发放到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符合政策规定的初创企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企业人才经费补贴发放由原来的每年一次调整为每季度一次。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民营企业,每引进一名给予最高18万元的补贴。对重点企业新招人员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重点企业或负责招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加大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支持。 按照“报备一批、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依法安全有序安排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镇两级优化报备流程,搭建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与需求采购对接平台,协助调度防疫物资,优先支持订单充足且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制定企业员工的防疫防控技术指导,积极开展口罩互助等行动,全力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各镇区) 11.加大企业出口支持。 对一般投保企业(小微专项和中型企业专项以外的投保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的市级财政扶持比例从30%提高到80%,单一企业获得出口信保市级财政扶持资金最高可达3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优化服务 12.优化税务服务。 延期缴纳税款。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可达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便利发票申领。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照企业需求合理调增发票用量及提高开票限额。疫情防控期间,中山地区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发票申领和发票代开时选择邮政领取服务的,免收邮政快递费用。(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优先办理退税。优先为符合条件的生产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3.优化保障性金融服务。 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电话、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责任单位:中山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 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引导保险机构创新产品,根据企业所需尽快推出新冠肺炎的相关险种。优先处理感染新冠肺炎客户的出险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鼓励保险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提供保单延期等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并为小微企业、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及其家人等群体提供专属疫情保险保障。(责任单位:中山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 14.优化信用管理服务。 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合同履约能力或无法如期偿还贷款、缴纳税费的企业,建立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出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调整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引导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15.优化商(协)会服务。 市工商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行业协会、镇区商会及异地商会,支持、鼓励商(协)会发挥作用,帮助、引导会员和企业共克时艰,抱团发展,共享物料、生产订单等资源,创新经营模式,积极化危为机。(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各行业主管部门) 16.优化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响应机制,组建专门的涉企法律服务团队,为受疫情影响造成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方面纠纷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合同无法按时履行的,安排我市公证机构免费办理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用于免责的商事声明、通知类送达公证等有关公证事项;为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免费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提供企业原产地快捷出证、商事证明书立等可取和使领馆认证加急办理服务,保障货物通关、企业结汇和对外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 四、强化保障 17.加快资金拨付。 3月底前确保已安排的涉企资金拨付到位30%以上。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涉企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责任单位:各产业资金涉及部门、市财政局、各镇区) 18.调整政策时限。 延长相关政策有效期限。《关于支持优质规上工业企业发展落实放管服的若干规划政策措施》有效期从2020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其他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诉讼期限是否相应延长,具体由各部门按职责依法研究提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部门) 顺延相关约束期限。对于受疫情影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有效期及时限、建设用地(含闲置土地)交地时间、动工期及竣工期,可按照疫情防控时间顺延。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无法按原约定时限履约的,可按疫情防控时间在合同及监管协议约定基础上顺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镇区) 19.免除相关违约责任。 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三旧”改造项目)履约监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补办用地出让手续、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业务,未能按期缴交土地出让金的,疫情持续期间免除违约责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更新局、各镇区) 20.实施政策叠加。 对上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我市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督促各镇区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尽快出台本辖区惠企政策与配套措施,增强合力支持企业。(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镇区)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的,按规定期限执行)。各项政策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涉及的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由各责任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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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酒计划今年上市?郎酒商标到底归属谁?
判郎酒与茅台谁才是真正的正宗酱香酒之争由来已久,但是这场无形争夺还未得出结果,郎酒的公司发展问题却引起了媒体的注意。今年年初,郎酒董事长汪俊林称力争今年上市。目前,郎酒股份尚未披露招股书。不过郎酒股份要上市,其商标所有权始终是郎酒上市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郎酒与茅台谁才是真正的正宗酱香酒之争由来已久,但是这场无形争夺还未得出结果,郎酒的公司发展问题却引起了媒体的注意。郎酒自2007年就计划IPO,虽然业绩高歌猛进,销售收入一度迈进百亿阵营,但是却有媒体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一是郎酒的百亿销售额有向渠道压货嫌疑,第二就是郎酒的商标不在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郎酒股份”)手中,有人质疑,如果郎酒股份没有拥有“郎酒”相关商标,那么上市的意义在哪呢?据了解,2007年,郎酒就计划IPO。直到2019年8月16日,郎酒股份接受广发证券上市辅导。今年年初,郎酒董事长汪俊林称力争今年上市。目前,郎酒股份尚未披露招股书。不过郎酒股份要上市,其商标所有权始终是郎酒上市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郎酒商标到底归属谁?据企查查显示,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汪俊林,股东分别是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泸州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同样是汪俊林,而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又所属于泸州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宝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也同样是汪俊林。据商标显示,共有23件“郎酒”字样的相关商标,其中申请“郎酒”相关商标最多的企业是“古蔺县久盛投资有限公司”,共计20件。而四川郎酒集团有限公司却只申请了一件,这件商标就是第2016422号“郎酒集团”商标。笔者点进去却发现,第2016422号“郎酒集团”商标的状态是其他情形。笔者又去查询了郎酒股份的商标情况,据商标网显示,自1996年7月24日至今,郎酒股份共申请了115件商标,但是没有一件商标与“郎”字相关。其实,郎酒股份的商标资产在最开始时是归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县政府持有的,其许可郎酒股份在酒等商品上独占使用。但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还是归古蔺县政府所有的。古蔺县久盛投资有限公司原本是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2010年,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商标转让给了古蔺县久盛投资有限公司。但是泸州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后来通过收购古蔺县久盛投资有限公司而拥有了其旗下的“郎”字相关商标。目前,据企查查显示:古蔺县久盛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是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和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前者持股80%,后者持股20%。据查询,古蔺县久盛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共申请了655件商标,包括132件与“郎”字相关的商标,是目前申请“郎”字相关商标最多的企业。所以,郎酒股份虽然并没有拥有“郎”字商标,但是郎酒股份董事长汪俊林通过其他公司拥有了部分“郎”字商标。商标、业绩紧紧相联另外,2001年,古蔺县政府与郎酒股份对赌协议,郎酒公司业绩每增加10亿便划分10%的郎字商标。所以,郎酒股份的销售额达到120亿时,才能100%持有“郎”字商标的所有权。郎酒现在分三个事业部“青花郎”“郎牌特曲”“小郎酒”,分别对应酱香、浓香、兼香三大香型。其中值得玩味的是郎酒2017年3月份宣布成立“红花郎事业部”,4个月后就改为“青花郎事业部”,并且高调宣布青花郎定价1098元/瓶,令人尴尬的是截止到现在,青花郎京东售价也只有919元,而线下实际成交价却只有750元左右。而在郎酒首次规模超过100亿元时,也是红花郎突飞猛进之时,现在看来,不排除汪俊林为了上市而大量得向市场投放红花郎,同时也是为了拿回商标权。2020年1月2日,郎酒集团董事长汪俊林表示,公司力争2020年上市,并力争销售收入过150亿元。如今,郎酒再次将上市提上日程,郎酒有义务将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向公众做一个解释。但郎酒公司尚未对郎酒商标归属权等问题进行回复。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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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第350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第350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五零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合法权益,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对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办理的相关期限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二、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三、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四、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各类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的,期限届满日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春节假期的安排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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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火了!“权璟”商标已被抢注多次!
最近,想必很多网友,尤其是律师界的朋友们都在追一部名为《精英律师》的电视剧。该剧围绕权璟律所的职场江湖,讲述了以罗槟、戴曦为首的一群法律从业者,为守护公平正义、为职业理想奋斗的故事。这部剧中,除了吸引人眼球的高颜值主演之外,还曾因为剧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引起了热议。(《精英律师》无中生法?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后又出《产品专利法》点击标题查看原文)近日,《精英律师》中的权璟律师事务所又因商标问题引起了知识产权行业人士的关注。“权璟”商标已被多人申请看过《精英律师》的朋友应该知道,在这部剧中,有关于主角们的职场江湖都是以权璟律所为背景的,权璟律师事务所在这一场恩怨情仇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而随着《精英律师》的大火,权璟律师事务所也在追剧人耳中变得耳熟能详。有了热度,就有可能带来新的价值。笔者去查询了中国商标网,果不其然,发现“权璟”二字被作为商标已被多人申请。与权璟二字相关的共有35件商标,申请者包括个人和公司,申请时间跨度为2018年12月21日至2020年1月2日。据了解,《精英律师》于2019年12月20日在东方卫视、北京卫视首播,并在爱奇艺、腾讯视频同步播出,也就是说,有关“权璟”的所有商标中,有三件是在该电视剧播出前申请注册的,电视剧播出后第一件商标的申请日期为2019年12月21日(与播出时间仅隔一天)。可以看到,申请人赵洪丽在电视剧播出后第二天一同申请了第35、45类“权璟”商标,还真别说,说不定这就是《精英律师》观众,在看到电视剧之后对权璟律师事务所情有独钟。不过除了个人申请之外,还有一些公司也对“权璟”二字进行了申请,有关于知识产权、电器、体育等等方面都有涉及,因为假设该剧的热度真的又能把“权璟”二字带火,那么这些申请者申请注册“权璟”二字商标也算是“物尽其用”了。《精英律师》制作公司并未申请注册相关“权璟”商标一般情况下,在一部电影、电视剧或者歌曲播出发行之前,其团队都会为其申请注册相关的商标,做好相应的知识产权布局,以免未来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笔者在商标网搜索了“精英律师”,发现在2019年8月29日,狂欢者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已经申请了很多件“精英律师”商标,涉及类别非常广泛,其中包括重要的第41类电视片制作和第45类法律服务。第41类40708621号“精英律师”商标,主要商品服务类别为电视片制作;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用视听设备的操作;培训;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电视文娱节目;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摄影服务;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训练);剧本编写等。第45类40689656号“精英律师”商标的主要服务类别包括实体安全保卫咨询;社交陪伴;服装出租;诉讼服务;交友服务;法律服务;法律研究;互联网域名租赁;计划和安排婚礼服务;知识产权许可等等。从注册状态来看,所有商标目前均为等待实质审查。除此之外,狂欢者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并未为该剧申请有关的“权璟”商标,其所申请的全部相关商标,都只是剧名“精英律师”,再无其他。而令人疑惑的是,据了解,电视剧《精英律师》的出品公司是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贤君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那狂欢者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又是什么来头呢?笔者去查询了企查查官网的数据,发现果不其然,狂欢者电影制作公司是新丽电影(浙江)有限公司的100%控股公司。而新丽电影(浙江)有限公司与《精英律师》的出品方之一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也是有关联的。而《精英律师》的另一出品方浙江贤君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经企查查查询,其和该剧主演靳东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三家公司的关系搞清楚了,再来看看其主要的两个出品方有没有为该剧申请相关商标。根据商标网显示,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确实有申请注册商标,但并未和《精英律师》有任何关联,而浙江贤君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一件商标都没有申请。也就是说,未来,《精英律师》很有可能要为不少“权璟”商标花费更多心思了。不过话说回来,一部电视剧电影的播出,难道真要在其播出前将相关的重要名称标志全都申请注册成商标吗?其能否大火都是一个未知数,更别说其出品方是否真要花费如此大的精力财力为其申请商标了,最终还有可能得不偿失。但如今,很多热播电视剧、电影名称以及剧中人物姓名被抢注为商标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因此出品方并不能因此而掉以轻心,该提前布局的还是要提前做好防御准备,不要等最后被恶意抢注之后才发现为时已晚。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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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协议签了!在知识产权领域有这些共识!
当地时间1月15日,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的共同努力,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中美双方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最终条款九个章节。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美方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实现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协议文本主要内容是什么?该如何解读?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权威专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需要。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内容总体是平衡的。中美双方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商业秘密保护、与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专利有效期延长、地理标志、打击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的盗版和假冒、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以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执行和程序等方面达成共识。“协议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符合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是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需要。”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认为,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双方相向而行所达成的共识,符合中方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改革方向,有利于保护创新,有利于国外知识产权更多地进入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企业。比如,关于加强一般专利和商标保护。很多中国知名企业也会碰到商标“被抢注”的现象;有些个人为了谋取利益,甚至一次恶意注册几百个商标。而建立打击恶意注册商标的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中国市场上所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再如,关于加强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打击侵权假冒。高凌云认为,这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创新,激发企业的创新积极性。“从协议文本看,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内容总体是平衡的。”高凌云说,在知识产权方面,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互惠互利的,既保护美国企业,也保护中国企业,既保护美国企业到中国的投资,也保护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把知识产权保护好,也有利于更多国外知识产权和外资进入中国。进一步完善在技术转让方面的制度,完全符合中方改革开放方向。双方在技术转让方面权利义务对等在技术转让方面,中美双方达成了一系列共识。协议强调,双方企业可以自由进入对方市场,并且进行公开、自由的运营;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按照市场原则自愿进行,政府不支持、指导自然人或者企业开展扭曲竞争的,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对外投资。“事实上,中国从来没有强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的政策。保障企业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有利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向。”高凌云说。高凌云说,值得注意的是,在技术转让这一章节,双方达成的所有协议都是权利义务对等的。比如,双方收购、设立合资企业时,不得强制对方转让技术;不能通过行政管理、行政许可等要求,强制对方转让技术;双方不得将转让技术或者使用对方技术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双方保持行政管理、行政许可透明,在行政监管审查过程中对企业敏感技术信息保密;双方保证对对方企业的执法透明、公平等。“这份双方平衡的协议,有利于保障我国企业在美国更加公平地开展业务。”高凌云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积极履行在技术转让方面的承诺。“进一步完善在技术转让方面的制度,完全符合中方改革开放方向,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创造更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型国家发展的更大动力。”高凌云说。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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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国知局发布2019年专利、商标等统计数据
1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2020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集中发布了2019年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年度统计数据,并分析数据背后的新特点、新趋势。办公室主任、局新闻发言人胡文辉主持发布会并做主发布,条法司司长宋建华、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国际合作司司长白光清出席并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主要工作统计数据及有关情况:一、主要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指标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二是知识产权政策更加贴合市场需求。最新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专利申请的企业比重达到22.3%;2019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中企业比重达到65.0%,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市场主体平均有效商标拥有量稳步提升。这些都充分表明知识产权创造与市场更加贴合,知识产权政策有效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并释放了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三是知识产权有力支撑更高水平对外开放。2019年,国外在华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5.7万件,较上年增长6.0%;国外在华商标申请量达到25.5万件,较上年增长4.7%。国外在华专利、商标申请量持续双增长,充分显示了外商在华投资兴业的信心和活力。附:全文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 胡文辉: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走进国家知识产权局,来参加我们2020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是1月14号,对于知识产权人来说,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40年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中国专利局成立了。今天上午,我们还举办了纪念中国专利40年的座谈会。40年的蓬勃发展,40年的拼搏奋进,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今日的成就源于昨日的奋斗”这句话的深刻含义。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媒体朋友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大家多年来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今天,我们将集中发布2019年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年度统计数据,并分析数据背后的新特点、新趋势。下面,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我的同事们。他们是,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国际合作司司长白光清。我是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胡文辉。接下来,我们将发布相关统计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一、主要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指标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一)在专利方面: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40.1万件。共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36.1万件。在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中,职务发明为34.4万件,占95.4%。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3位的国内(不含港澳台)企业依次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4510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883件)、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614件)。截至2019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共计186.2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3件,提前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前3位的省(区、市)依次为:北京(132.0件)、上海(53.5件)、江苏(30.2件)。2019年,我国共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6.1万件,同比增长10.4%。其中,5.7万件来自国内,同比增长9.4%。我国PCT国际专利申请排名前3位的省(区、市)依次为:广东(2.47万件)、北京(0.72万件)、江苏(0.66万件)。2019年,共审结发明专利申请102.3万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98.1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74.4万件,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7.3个月,专利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为84.8分,保持在满意区间。专利复审请求量为5.5万件,结案量为3.7万件。无效宣告请求量为0.6万件,结案量为0.5万件。(二)在商标方面:2019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为783.7万件。商标注册量为640.6万件。其中,国内商标注册617.8万件。截至2019年底,有效商标注册量达2521.9万件,同比增长28.9%。平均每4.9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注册商标。2019年,收到中国申请人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6491件。截至2019年底,我国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量为3.8万件。2019年,共审结商标注册申请825.3万件,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4.5个月,超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受理商标异议申请14.4万件,完成异议案件审查9.0万件。共收到各类商标评审案件申请36.1万件,结案33.7万件。(三)在地理标志方面:2019年,我们发布了统一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5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462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301家。截至2019年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85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324件,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484家。(四)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方面:2019年,共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8319件,同比增长87.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发证6614件,同比增长73.4%。(五)其他方面:2019年,全系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3.9万件,同比增长13.7%。办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案件2件。2019年,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超过370亿美元。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到1515亿元,同比增长23.8%。其中,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1105亿元,同比增长24.8%,质押项目7060项,同比增长30.5%。第二部分介绍这些数据的主要特点:一是知识产权源头保护能力不断增强。刚刚我已经介绍了,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是45.3万件,同比增长了4.8%,商标注册量同比增长27.9%,高价值专利的审查周期和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都在压缩,这些数据表明知识产权提质增效措施取得显著成效,从源头上,知识产权得到了更多、更快的保护。二是知识产权政策更加贴合市场需求。最新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专利申请的企业比重达到22.3%;2019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中企业比重达到65.0%,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市场主体平均有效商标拥有量稳步提升。这些都充分表明知识产权创造与市场更加贴合,知识产权政策有效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并释放了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三是知识产权有力支撑更高水平对外开放。2019年,国外在华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5.7万件,较上年增长6.0%;国外在华商标申请量达到25.5万件,较上年增长4.7%。国外在华专利、商标申请量持续双增长,充分显示了外商在华投资兴业的信心和活力。以上,就是我局2019年的主要统计数据及有关情况。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提问,提问时请通报所属媒体。法制日报记者:据了解,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正在加快制定,目前进展如何?胡文辉:谢谢你的关注。大家都知道,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经过十年的实施,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彰显了这个战略的引领力量。有评估报告显示,战略纲要确定的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基本上都能够顺利完成,有些指标已经提前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 胡文辉为了保持战略实施的连续性,继续发挥好战略的引领作用,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接续推进、压茬进行,2019年,按照国务院部署,我们高效推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制定工作,建立了纲要制定工作机制,成立了包括32位高层战略专家在内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并积极推进纲要专题研究工作,形成了90余份子课题研究报告,目前已经形成了纲要的初稿。2020年,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吸收专题研究、调研座谈、国际咨询等方面成果,加强对纲要制定的研究论证和统筹协调,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的文本编制工作之后,今年能按程序报请中央批准。知识产权报记者:专利和商标的审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主责主业,请问在专利和商标提质增效方面,你们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 宋建华: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查工作,多次作出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部署。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国家科技水平不断提升,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对专利和商标审查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我局一直以来都将知识产权审查工作作为立局之本、事业之基,多措并举,下大力气不断努力提升审查能力。2019年在专利和商标提质增效工作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 宋建华关于专利方面,一是切实做好提质增效工作,制定并实施《提升发明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专项实施方案(2019-2022年)》。二是推进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编制印发《2019年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进计划》。三是完善专利审查模式,实施《专利申请集中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延迟审查制度。四是修改《专利审查指南》,进一步完善涉及人体胚胎干细胞、人工智能、商业规则和方法、图形用户界面跨类保护以及与审查程序相关的专利审查标准。这些措施有效保障了国务院关于专利审查年度目标任务的实现,响应了新技术发展和创新主体的需求,专利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84.8,持续保持在满意度区间。在商标方面,一是持续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简化商标注册手续,优化商标注册流程。二是开展“商标审查质量提升年”活动,不断完善商标审查机制,动态调整商标审查标准。三是出台《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遏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经过不断努力,商标审查标准更加完善、审查质量大幅提升,商标业务办理方式更加便捷高效,商标注册实现全程电子化,网上申请比例达到94%。此外,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大力开展智能化审查系统建设工作,采用新技术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智能化审查水平,提高审查效率。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的各项部署,持续推进专利和商标审查提质增效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谢谢!中国经济网记者:我们注意到,2019年国外在华专利、商标申请保持稳定增长,延续多年以来的增长态势,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 葛树:谢谢你的提问。数据显示,2019年,国外在华发明专利申请15.7万件、商标申请25.5万件,同比增长分别为6.0%和4.7%,全球共有186个国家(地区)的市场主体在中国申请专利商标,较上年增长12个。分国别看,日本、美国、德国位居在华发明专利申请前3位,申请量依次为4.9万件、3.9万件和1.6万件,分别同比增长7.9%、1.5%和6.4%。美国、日本和英国位居在华商标申请前3位,申请量依次为5.4万件、3.1万件和2.4万件,同比增长分别为5.3%、21.2%和42.4%。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 葛树国外在华知识产权申请数量的稳定增长,一方面表明中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与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密不可分。2019年以来,我国先后颁布《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查提质增效工作,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到2019年的78.98分。可以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有力推动了我国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也更加坚定了全球市场主体来华投资兴业的信心。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和激励创新的作用,打造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高地,为国内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更好的环境和舞台。新华社记者: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去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能否介绍下这项工作的最新进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 雷筱云:谢谢你的提问。2019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新进展。刚才文辉主任已经介绍了数据情况,创历史新高,全国专利和商标新增质押融资金额突破1500亿,达到1515亿元。具体的推进工作概括为四个加强: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的优化、服务创新的加强、风险管理的健全、保障条件的完善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二是加强服务供给,我局开通了网上办理专利质押登记业务通道,专利质押登记办理更加便利。三是加强工作交流。我局会同银保监会召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覆盖全国省市两级。四是加强组织实施。组织各省统筹开展区域内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一方面推广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另一方面结合自身需求,进一步探索新模式、产品和业务。从数据来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 雷筱云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近期,我们关注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12个省市启动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我想了解下推动这项工作的考虑和目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谢谢你的提问。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是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2019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工作的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依规核准,开展地理标志统一专用标志的设计、发放、使用和监督,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省级审核批准改革试点,鼓励和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企业使用专用标志,适时扩大专用标志规模”。2019年6月,《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明确提出“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审核批准改革试点”。2019年8月,我局发出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的通知。各省、区、市申报踊跃,经研究,确定在北京市、河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和陕西省等11个地方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同时,前期根据自贸区建设的总体安排,已先期在海南省开展试点探索。2020年1月8日,我局在京召开了启动会,对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进行了工作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放”是关键。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审核批准权下放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减少审批环节,便利企业办事,压缩审检周期。“管”是重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强化落实监管责任,以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对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督与及时处置。“服”是基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打造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流程升级版,让用标企业少跑腿、少等待。希望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真正做到核准更科学、监管更严格、服务更优化。央视财经记者:在2019年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主旨演讲中,总书记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作出重要指示。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司长 白光清:谢谢你的提问。2019年4月26日,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的要求,深刻阐述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原则立场和政策取向,清晰表明了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态度,表达了努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决心。我们对总书记重要主旨演讲精神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及时制定出台有关文件,做好顶层设计。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司长 白光清一年来,我们按照既定部署,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扎实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我们举办了一系列重要国际合作活动,包括召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局长会、中国-东盟1+10知识产权局局长会,积极参与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金砖五局局长会、中日韩局长会、中蒙俄局长会,加强与世界主要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外知识产权部门合作。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各国知识产权部门或知识产权国际组织领导人来华交流访问的超过30人,可见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非常活跃。同时,我们还加快推进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建设。截止到目前,我局PPH合作伙伴已经增加到29个。同时,我们还积极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总书记提出的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的要求,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格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宣传与交流,不断强化中国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国际形象。中国网记者:我们了解到,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想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对于全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将会起到怎样的作用?胡文辉: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对建立完善相应的人才评价制度呼声强烈、需求迫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加以谋划和部署,《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制度。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在“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类别中增加了“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小类,使得知识产权相关职业身份在国家层面正式得到了确立。2019年,在国家层面的经济职称系列中正式增设了知识产权专业,并且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和正高级知识产权师,极大地完善了知识产权人才评价制度。这次职称制度改革,在人社部的大力支持下,职称专业单独设置、职称名称单独命名,既有利于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也使得评价标准可以更具针对性,更好反映知识产权人才的职业特征和岗位要求,从而更好发挥地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推动整个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目前,知识产权局正在积极配合人社部做好知识产权专业科目考试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改革平稳落地、顺利实施,更好地团结凝聚各类知识产权人才,进一步激励和保护全社会创新。以上就是相关情况,谢谢!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共同讲好知识产权故事,传播好知识产权声音。新春佳节就要到了,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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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忐忑》等歌曲遭湖南卫视侵权,版权方委托VFineMusic代理维权
音乐版权商业发行平台VFine Music发表声明称,将对湖南卫视未经授权在多档节目中使用其代理维权的《忐忑》等三首音乐作品进行商业化传播的行为,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以维护音乐人与版权方的合法权益。VFine Music在声明中指出,此次湖南卫视的侵权行为涉及《忐忑》《生僻字》《心如止水》三首歌曲。VFine Music作为龚锣(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忐忑》和觉得(北京)文化传媒公司《生僻字》《心如止水》等作品以及相关著作权人的版权管理合作伙伴, 全权代理此次维权相关事宜,负责与湖南卫视交涉。“2019年12月24日,VFine Music邮件告知湖南卫视侵权事实,反复沟通,进行侵权和解,但湖南卫视并未作出有效回复,并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节目相关侵权片段从片源中删除,并从各平台下架。”VFine Music称。VFine Music表示,作为湖南广播电视台和芒果传媒有限公司旗下最有影响力的省级卫星频道,湖南卫视肆意侵权,并试图以掩耳盗铃的方式消极解决,VFine Music对其一系列行径表示强烈谴责,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以维护合法权益。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中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 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值得注意的是,查询公开报道可见,在此之前湖南卫视已存在多次侵权行为:2019年3月,湖南卫视自制综艺《恋梦空间》未经授权就使用了异国人乐队、文雀乐队、尧十三的作品当作背景音乐;4月12日,《歌手》半决赛舞台上,声入人心男团和迪玛希演唱了皇后乐队《We Will Rock You》、《We Are The Champions》等四首经典歌曲。随后,这四首歌的版权方索雅音乐发表声明,称从未向湖南卫视歌手节目发放任何的授权许可;2017年2月19日,知名制作人高晓松也曾通过微博公开喊话湖南卫视《歌手》节目,质疑该节目侵权。附VFine Music维权声明:(来源:DoNews 记者:向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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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枪战抄袭穿越火线?腾讯获赔超4524万元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腾讯起诉手游《全民枪战》抄袭《穿越火线》一案审结,认定英雄互娱公司发行的手游《全民枪战》游戏中的6副小地图侵害了《穿越火线》游戏地图著作权,判决七被告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超4524万元。《穿越火线》系由SMILEGATEENTERTAINMENT,INC.(韩国笑门公司)于2007年开发的一款第一人称射击游戏的网络游戏。在中国享有极高的知名度,拥有非常广泛的游戏玩家群体。2016年11月,《穿越火线》荣登2016中国泛娱乐指数盛典“中国IP价值榜游戏榜top10”。腾讯公司与韩国笑门公司签署授权协议,拥有《穿越火线》2012-2021年中国大陆独家代理运营的权利。如果在大陆地区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腾讯公司也可以以原告自己的名义运用一切法律手段维护知识产权。(图片源于网络)《全民枪战》为畅游云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一款FPS竞技手机游戏,由英雄互娱公司发行。FPS(First-person Shooting)的意思是第一人称视角射击游戏,顾名思义就是以玩家的主观视角来进行射击游戏。(图片来源于网络)2015年1月,腾讯公司发现,《穿越火线》6幅游戏场景地图被抄袭,包括运输船、新年广场、火车站、巷战、边贸城、巨人城废墟。于是将畅游云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游云端公司)、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雄互娱公司)、天津英雄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英雄互娱公司)、北京卓越晨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卓越晨星公司)、天津卓越晨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卓越晨星公司)、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三九九公司)、深圳市奇乐无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乐公司)七家公司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腾讯公司起诉称,《全民枪战》手机网络游戏中的多个游戏地图、小地图及多个道具枪械美术形象与名称与《穿越火线》中的元素在运行结构、布局设置、色彩搭配、造型设计等方面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同时,部分所承载的玩法设计也相同,侵犯了腾讯公司的著作权。(穿越火线游戏画面)被告辩称,大量在先枪战类游戏都均有类似游戏地图设计,《穿越火线》相关游戏地图大量参考在先作品,其独创性极低;涉案《全民枪战》各游戏地图与《穿越火线》所对应地图设计不相同亦不近似,相关游戏策略及体验亦均不同。《全民枪战》首创了左手移动角色,右手移动镜头和射击(即双智能摇杆技术)的游戏操控方式,从而在手机端没有鼠标、键盘、游戏手柄等外设的情况下,也可以给重度玩家以高品质射击操控体验,《全民枪战》是中国市场第一款取得商业成功的第一人称射击类手游,在《全民枪战》之后,市场上才陆续开始推出FPS游戏。法院经审理认定,在现行《著作权法》的立法下,游戏场景地图符合《著作权法》关于图形作品中“说明事物原理或结构”的“示意图”的类型,属于应受法律保护的图形作品具体表达。以运输船的小地图为例,《全民枪战》平面轮廓和结构、物体位置安排、物体形状、物体数量与《穿越火线》的运输船小地图相同。主要争议焦点一、被告畅游云端公司和英雄互娱公司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原告是否是本案适格原告?三、原告请求保护的《穿越火线》网络游戏的以立体场景、状态所表达的游戏场景地图(大地图)和对应的平面游戏地图缩略图(小地图)是否满足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的条件?作品类型如何确定?四、《穿越火线》6幅游戏地图和枪械名称命名规则是否应当保护?五、如何计算本案的赔偿数额?六、如何确定各被告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判决结果一、七被告应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享有独占许可使用权的《穿越火线》游戏6幅游戏地图的行为。二、被告畅游云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被告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45247986元。三、被告天津英雄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深圳市奇乐无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二项确定的赔偿金额中的伍佰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被告北京卓越晨星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卓越晨星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二项确定的赔偿金额中的三佰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五、七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合理维权费用95394.12元。六、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结语:游戏侵权近年来屡见不鲜。常用的手段诸如:“换皮”、玩法类似、蹭IP侵权等,但是这些都是游戏产业的内部说法,法律上并无相关定义。于是在面对此类游戏纠纷的时候,就会出现,举证难、维权成本高、损失难以计算的问题。在本案中,就出现了以上个别问题。之前有许多案件——《仙语》侵犯网易《梦幻西游》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炉石传说》诉《卧龙传说》、网络游戏《守望先锋》诉《英雄枪战》和《枪战前线》等,都是关于“换皮”这一问题的“变形”。而近几年网络直播的兴起,也将网络游戏的著作权归属变得复杂几分。但游戏领域终究不是法外之地,需要行业共同努力。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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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升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对标国务院任务目标,3年内,在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实现压缩至4个月以内的基础上,持续压减周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达到16.5个月左右,其中高价值专利平均审查周期达到13.8个月左右。进一步压缩商标转让、商标变更、商标续展、商标许可备案、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著录项目变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等业务办理时限。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现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1月3日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政府职能转变激发改革红利,坚持依法、合规、便民、效能原则,促进知识产权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资源供给,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激励功能,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新发展,实现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申请更便利、审查更高效、运用更深化、保护更有力、服务更优质。(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机制创新。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聚焦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措施与市场主体需求的有效对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便利性和有效性。以深刻转变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制度设计、工作模式的深层次变革,不断推出便民利民的新措施。强化需求导向,加大资源供给。加强制度供给,修订完善现行制度,坚决破除不利于创新发展、不利于群众办事的制度规定。加强政策供给,根据各类不同层次创新主体的多样化诉求,针对性制定支持政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保护创新、服务创新的制度优势。加强信息供给,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信息公开范围,优化信息传播利用渠道,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成为社会创新发展的强大支撑。突出效能导向,推进深度融合。大力推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类型知识产权职能融合、业务协同,最大程度发挥知识产权业务组合优势,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协同和深度融合。全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管理、服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创新管理模式、优化服务手段。二、深化简政放权,筑牢创新基础(三)优化知识产权审查流程。按照便利申请人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业务流程及环节,研究制定优化有关流程的措施,压减需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试点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适应新业态、新领域、新模式发展需要,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审理标准和审查指南、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适应性修订机制。探索建立商标快速审查机制,依法对明显涉嫌恶意申请和囤积的商标异议等案件实行快速审查。合理考虑专利申请人延迟审查诉求,依法开展专利延迟审查,落实专利延迟审查机制。推动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优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流程,允许申请人在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的同时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创新审查方式,更大范围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审理、远程审理。推动调整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更好发挥收费政策工具调节作用。进一步完善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实现专利优先审查的全程网办。(四)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工作社会意见反馈机制,加强审查质量社会反馈信息的有效利用,进一步优化审查质量监督模式。探索建立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重大疑难案件咨询机制。进一步完善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和业务指导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流程各业务类型的审查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审查标准执行一致。强化审查人员培养,加强审查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审查能力。(五)提升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智能审查系统建设,挖掘审查潜力,努力提升商标异议、商标撤销、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宣告无效、实用新型审查、外观设计审查、专利无效和复审等业务审查效率。对标国务院任务目标,3年内,在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实现压缩至4个月以内的基础上,持续压减周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达到16.5个月左右,其中高价值专利平均审查周期达到13.8个月左右。进一步压缩商标转让、商标变更、商标续展、商标许可备案、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著录项目变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等业务办理时限。(六)推行告知承诺制。在商标专利转让、质押登记,专利费用减缴等业务环节,探索试行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进一步减少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数量。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执业许可证。三、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创新环境(七)积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完善“全类别、全链条、多渠道、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构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指导和帮助。(八)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机制。持续拓展“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和业态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途径。针对电子商务平台跨地域经营的特点,研究建设统一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系统,对接全国主要电子商务经营网站,实现知识产权权属在线确认和在线监管等功能。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完善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研究拓展建立覆盖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九)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持续开展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加大代理监管案件信息公示力度,及时依法公开处罚决定书。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诚信建设。加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经营业务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知识产权部门名义或直接利用知识产权部门内部信息资源开展市场经营活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监督机制。(十)加大对知识产权非正常申请打击力度。持续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建立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主体名录,推动各类知识产权业务非正常申请人信息的互通共享,研究在各类知识产权审查中关口前移、各环节全流程协同。针对反复恶意抢注他人商标、反复非正常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在商标审查、专利审批各环节协同快速处理。持续完善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认定标准。四、提高服务水平,加速创新进程(十一)整合优化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业务集中受理,整合专利代办处、商标受理窗口职能。推动有条件的专利代办处、商标受理窗口拓展受理业务范围,实现“最多跑一地”。推动在欠发达的省和地级市设立综合公共服务机构,统一提供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推动在知识产权市场活跃、需求旺盛的区域中心城市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满足创新高端需求。支持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对外公共服务。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服务窗口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其与市场主体沟通的桥梁作用。(十二)推动知识产权业务办理公开透明。推行知识产权行政裁定文书网上公开。完善业务办理所需证明材料清单的公示方式,对行政机关内部能够核查的内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确需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服务窗口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不得任意减损行政相对人权利或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坚持政务公开,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政务服务标准,明确业务办理时限,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进一步完善商标注册信息、专利登记信息、专利权评价报告网上公开工作。(十三)提升知识产权业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深度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加快完善商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拓展实现商标异议、商标评审等业务网上申请。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业务“一次不用跑”,对能够网络办理的业务,应全部实现网络办理,对确需申请人当场办理的,原则上应一次办结,实现“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文书送达渠道,增加文书送达提醒方式,提高送达率。完善专利年费缴纳提醒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好差评”制度建设,统一建立知识产权满意度调查机制。升级扩容知识产权咨询平台,完善平台建设,统一业务咨询电话号码,实现“一号对外”。(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资源供给。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扩大知识产权数据开放范围,不断拓展数据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信息系统与国家法人库、人口信息库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强化平台功能,积极推动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化,实现知识产权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一体化。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和信息传播利用的统筹管理,加快建设以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属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为主的主干网络,分层分类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依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向社会提供信息资源和信息服务产品的力度。(十五)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准入。持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县建设及优势示范企业、试点示范园区等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过程指导和考核评估,确保工作实效。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商用、信息、培训等业务,促进做大做强。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能力素质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十六)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速平台与机构、基金等要素融合。扩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围,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引导银行业提供信贷支持,推动多类型知识产权混合质押,鼓励开发知识产权综合险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运用相关数据指标的主动监测、实时分析和动态测算,全面及时反映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综合效益。持续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加大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积极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持续推动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强化质量考核。五、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十七)坚持分级负责,确保改革实效。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工作的业务指导,实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要统筹负责本地区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实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在法制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特色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推动改革不断深化。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要设立工作联系人,加强各项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和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宣传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措施和成效,为推动改革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十八)加强评估评价,持续跟踪问效。研究建立改革成果评估评价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对各部门、各地区推进“放管服”改革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价,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知识产权指标,建立健全地方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研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对投诉和意见建议,要做到件件有回音,对合理化意见建议,要及时归纳整理,在完善制度文件时积极吸纳。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