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申报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后补助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修订)》,提升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管理及服务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申报要求  (一) 补助范围。  2019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省财政再按照珠三角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100%给予后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二) 材料要求。  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时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财政补助的申报材料;  2.市级财政资金下达、拨付及到账证明材料;  3.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登记备案号截图。  二、运营评价后补助申报要求  (一) 补助范围。  根据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按照粤科规范字〔2018〕1号文的补助原则及额度,对省内评为A级的给予30万元补助,粤东西北地区评为B级的给予20万元补助。  (二)材料要求。  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时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  三、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及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时间均为2019年9月25~30日17:0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19-09-27
  • 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入库储备

    一、组织原则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工作。(一)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题1)  1.支持范围  (1)电子信息重点领域生产企业工程研发及产业化(专题1.1)。在超高清视频、新一代通信与网络(5G)、智能终端、人工智能、物联网、汽车电子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支持一批电容、电阻、电感等电子元器件企业工程研发及产业化,重点支持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MLCC)、射频微波陶瓷电容器、微波芯片电容器、片式压敏电阻器(MLCV)、NTC热敏电阻器等,支持IC设计工具、高端IC封板、5G高频滤波器、硅基大功率LED外延芯片、智能传感器、4K/8K超高清摄录设备等电子信息产业链关键领域核心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专题1.2)。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链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高性能芯片、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等领域取得突破,重点支持高端通用芯片(CPU、GPU、MCU、DSP、FPGA)、存储芯片、基带芯片、射频芯片、电源管理芯片、视频编解码芯片、显示驱动芯片、传感器芯片等电子信息产业链工程产品首轮流片。  2.入库要求  (1)申报专题1.1的项目原则上启动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1年12月31日。申报专题1.2的工程产品首轮流片时间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内。  (2)在规定建设期内,项目开展工程研发及产业化或芯片工程产品首轮流片费用(含IP授权或购置、掩模版制作、流片加工费)不低于500万元,投资结构合理。  (3)项目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需新增知识产权成果及证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需拥有国家专利;芯片产品流片项目需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证书)。  3.支持方式  申报专题1.1的项目财政扶持资金视项目完成情况可采用事后奖励或直接补助方式,申报专题1.2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后奖励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分别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及产业化费用30%或不超过芯片工程产品首轮流片费用(包括IP授权或购置、掩模版制作、流片等)30%的标准予以补助, 每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500万,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入库项目申请情况等因素确定。  4.申报程序  请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提交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入库,并向我厅提交项目摸查汇总表、项目储备汇总表和地市绩效目标表(专题1)。(二)支持产业集聚发展(专题2)  1.支持范围  支持省5G或超高清视频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在5G或超高清视频产业领域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公共平台建设、扶持园区内企业产业化项目、支持园区引进产业化项目等。  2.入库要求  项目在认定的省5G或超高清视频产业园区范围内实施。项目未获得过我厅的财政资金支持。  3.支持方式  由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规定自行安排。  4.申报程序  该项工作由拟申请省5G或超高清视频产业园区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入库,并向我厅提交园区项目摸查汇总表、储备汇总表和园区建设绩效目标表。(三)支持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专题3)  1.支持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超高清视频应用,建设4K电视示范点,支持本辖区内医院、学校、宾馆等企事业单位应用4K电视的项目。  2.入库要求  项目实施期介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在项目实施期内,引导示范点应用不少于100台超高清电视机(以超高清电视机采购发票日期为准),形成示范带动效果。项目未获得过我厅的财政资金支持。  3.支持方式  本专题项目拟对在全省范围内项目得分情况择优予以支持。项目得分计算方式:项目得分S=采购电视机台数M+采购电视机总金额N(元)/3000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申报程序  (1)请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提交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入库,计算项目得分,并向我厅提交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项目储备汇总表和地市绩效目标表。于2019年10月10日前报送汇总表于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项目入库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19-09-27
  • 关于《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公告(第32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二八号  为适应新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回应创新主体对审查规则和审查模式的新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9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第(3)项第5段修改为:  但是,因审查员发出分案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分案申请存在单一性的缺陷,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应当以该存在单一性缺陷的分案申请为基础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以该分案申请为基础进行分案,审查员应当发出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作结案处理。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第(4)项修改为:  (4)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和发明人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提出分案申请时原申请的申请人相同。针对分案申请提出再次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该分案申请的申请人相同。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分案申请的发明人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针对分案申请提出的再次分案申请的发明人应当是该分案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二、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7.2.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7.2.2节第(2)项修改为:  (2)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或者赠与合同。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例如:有当事人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或者赠与有异议的;当事人办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手续,多次提交的证明文件相互矛盾的;转让或者赠与协议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签字或者盖章与案件中记载的签字或者盖章不一致的。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三、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节的修改  删除《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2节第4段和第4.3节第3段第(7)项,并增加第4.4节内容如下:  4.4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  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是指产品设计要点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设计。  4.4.1产品名称  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名称,应表明图形用户界面的主要用途和其所应用的产品,一般要有“图形用户界面”字样的关键词,动态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名称要有“动态”字样的关键词。如:“带有温控图形用户界面的冰箱”、“手机的天气预报动态图形用户界面”、“带视频点播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不应笼统仅以“图形用户界面”名称作为产品名称,如:“软件图形用户界面”、“操作图形用户界面”。  4.4.2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应当满足本部分第三章第4.2节的规定。对于设计要点仅在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应当至少提交一幅包含该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的正投影视图。  如果需要清楚地显示图形用户界面设计在最终产品中的大小、位置和比例关系,需要提交图形用户界面所涉及面的一幅正投影最终产品视图。  图形用户界面为动态图案的,申请人应当至少提交一个状态的图形用户界面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作为主视图;其余状态可仅提交图形用户界面关键帧的视图作为变化状态图,所提交的视图应能唯一确定动态图案中动画完整的变化过程。标注变化状态图时,应根据动态变化过程的先后顺序标注。  对于用于操作投影设备的图形用户界面,除提交图形用户界面的视图之外,还应当提交至少一幅清楚显示投影设备的视图。  4.4.3 简要说明  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应在简要说明中清楚说明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并与产品名称中体现的用途相对应。如果仅提交了包含该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的正投影视图,应当穷举该图形用户界面显示屏幕面板所应用的最终产品,例如,“该显示屏幕面板用于手机、电脑”。必要时说明图形用户界面在产品中的区域、人机交互方式以及变化过程等。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四、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4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4节第(11)项修改为:  (11)游戏界面以及与人机交互无关的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屏幕壁纸、开关机画面、与人机交互无关的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五、第二部分第一章第3.1.2节的修改  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第3.1.2节第2段之后新增一段,内容如下:  但是,如果发明创造是利用未经过体内发育的受精14天以内的人类胚胎分离或者获取干细胞的,则不能以“违反社会公德”为理由拒绝授予专利权。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六、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2.1.1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2.1.1节第(2)项第1段第2句中的“然后根据该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修改为“然后根据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同时,在第(2)项第3段最后增加一句话,内容如下:  对于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存在相互作用关系的技术特征,应整体上考虑所述技术特征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所达到的技术效果。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七、第二部分第七章第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2节修改为:  2. 审查用检索资源  2.1 专利文献资源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中应当检索专利文献,其包括:中文专利文献和外文专利文献。  审查员主要使用计算机检索系统对专利文献数据库进行检索,专利文献数据库主要包括:专利文摘数据库、专利全文数据库、专利分类数据库等。  2.2 非专利文献资源  审查员除在专利文献中进行检索外,还应当检索非专利文献。在计算机检索系统和互联网中可获取的非专利文献主要包括:国内外科技图书、期刊、学位论文、标准/协议、索引工具及手册等。  八、第二部分第七章第5.3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5.3节第1段修改为:  通常,审查员在申请的主题所属的技术领域中进行检索,必要时应当把检索扩展到功能类似或应用类似的技术领域。所属技术领域是根据权利要求书中限定的内容来确定的,特别是根据明确指出的那些特定的功能和用途以及相应的具体实施例来确定的。审查员确定的表示发明信息的分类号,就是申请的主题所属的技术领域。功能类似或应用类似的技术领域是根据申请文件中揭示出的申请的主题所必须具备的本质功能或者用途来确定,而不是只根据申请的主题的名称,或者申请文件中明确指出的特定功能或者特定应用来确定。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九、第二部分第七章第5.4.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5.4.2节第2段修改为:  在确定了基本检索要素之后,应该结合检索的技术领域的特点,确定这些基本检索要素中每个要素在计算机检索系统中的表达形式。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5.4.2节第3段删除。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十、第二部分第七章第6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6.2节至6.3节修改为:  6.2检索过程  审查员通常根据申请的特点,按照初步检索、常规检索和扩展检索的顺序进行检索,浏览检索结果并对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行判断,直到符合本章第8节所述的中止检索的条件。  6.2.1初步检索  审查员应利用申请人、发明人、优先权等信息检索申请的同族申请、母案/分案申请、申请人或发明人提交的与申请的主题所属相同或相近技术领域的其他申请,还可以利用语义检索,以期快速找到可以对申请的主题的新颖性、创造性有影响的对比文件。  6.2.2常规检索  常规检索是在申请的主题的所属技术领域进行的检索。  所属技术领域是申请的主题所在的主要技术领域,在这些领域中检索,找到密切相关的对比文件的可能性最大。因此,审查员首先应当在这些领域的专利文献中进行检索。  对申请的其他应检索的主题,应当在其所属和相关的技术领域采用类似的方法进行检索。  如果通过本节中的检索,发现确定的技术领域不正确,审查员应当重新确定技术领域,并在该技术领域中进行检索。  6.2.3扩展检索  扩展检索是在功能类似或应用类似的技术领域进行的检索。  例如,一件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限定了一种使用硅基液压油的液压印刷机。发明使用硅基液压油,以解决运动部件的腐蚀问题。如果在液压印刷机所属的技术领域中检索不到对比文件,应当到功能类似的技术领域,如存在运动部件腐蚀问题的一般液压系统所属的领域,或者到应用类似的技术领域,如液压系统的特定应用技术领域,进行扩展检索。  6.3检索策略  制定检索策略通常包括选择检索系统或数据库、表达基本检索要素、构建检索式和调整检索策略。  在检索过程中,审查员可以随时根据相关文献进行针对引用文献、被引用文献、发明人、申请人的追踪检索,以便找到进一步相关的文献。  6.3.1选择检索系统或数据库  在选择检索系统/数据库时,审查员一般需要考虑如下因素:  (1)申请的主题的所属技术领域;  (2)预期要检索文件的国别和年代;  (3)检索时拟采用的检索字段和检索系统/数据库能够提供的功能;  (4)申请人、发明人的特点。  6.3.2表达基本检索要素  基本检索要素的表达形式主要包括:分类号、关键词等。一般地,对于体现申请的主题的基本检索要素应当优先用分类号进行表达。  在用分类号表达时,通常需要根据申请的主题的特点和分类体系的特点,选择使用合适的分类体系。当选择了某一分类体系后,首先使用最准确、最下位的分类号进行检索,但如果同时存在多个非常相关的分类号,也可以一并进行检索。  在用关键词表达时,通常首先使用最基本、最准确的关键词,再逐步从形式上、意义上、角度上三个层次完善关键词的表达。形式上应充分考虑关键词表达的各种形式,如英文的不同词性、单复数词形、常见错误拼写形式等;意义上应充分考虑关键词的各种同义词、近义词、反义词、上下位概念等;角度上应充分考虑说明书中记载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等。  6.3.3 构建检索式  审查员可以将同一个基本检索要素的不同表达方式构造成块,结合申请的主题的特点和检索情况,运用逻辑运算符对块进行组合构建检索式。块的组合方式包括全要素组合检索、部分要素组合检索和单要素检索。  6.3.4调整检索策略  审查员一般需要根据检索结果以及对新颖性和创造性评价的预期方向调整检索策略。  (1)调整基本检索要素的选择  审查员需要根据掌握的现有技术和对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改变、增加或减少基本检索要素。  (2)调整检索系统/数据库  当审查员在某一检索系统/数据库中没有获得对比文件时,需要根据可以使用的检索字段和功能,以及预期对比文件的特点重新选择检索系统/数据库。  (3)调整基本检索要素的表达  审查员需要根据检索结果随时调整基本检索要素的表达,例如,调整分类号的表达时,通常首先使用最准确的下位组,再逐步调整到上位组,直至大组,甚至小类,也可以根据检索结果,或者利用分类表内部或之间的关联性发现新的适合的分类号;调整关键词的表达时,通常首先使用最基本、最准确的关键词,再逐步在形式、意义和角度三个层次调整表达。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十一、第二部分第七章第8.1节的修改  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8.1节最后增加一段,内容如下:  在这一原则下,审查员在没有获得对比文件而决定中止检索时,应当至少在最低限度数据库内进行了检索。最低限度数据库一般情况下应当包括中国专利文摘类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类数据库、外文专利文摘类数据库、英文专利全文类数据库以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对于一些特定领域的申请,还应当包括该领域专用数据库(例如,化学结构数据库)。必要时可根据领域特点,调整英文全文数据库的范围,或增加其他非专利文献数据库,如标准/协议等。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十二、第二部分第七章第10节的修改  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10节最后增加一段,内容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申请的全部主题是否属于上述情形,必要时审查员仍需通过恰当方式了解相关背景技术,以站位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做出判断。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十三、第二部分第七章第1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12节第1段修改为:  检索报告用于记载检索的结果,特别是记载构成相关现有技术的文件,以及与检索过程有关的检索记录信息。检索报告采用专利局规定的表格。审查员应当在检索报告中清楚地记载检索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主要检索式,包括检索的数据库以及在该数据库中执行的检索表达式(包括基本检索要素表达形式和逻辑运算符),准确列出由检索获得的对比文件以及对比文件与申请主题的相关程度,并且应当按照检索报告表格的要求完整地填写其他各项。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十四、第二部分第八章第3.4节的修改  删除《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3.4节的内容。  十五、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2节修改为:  审查员在开始实质审查后,首先要仔细阅读申请文件,并充分了解背景技术整体状况,力求准确地理解发明。重点在于了解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理解解决所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和该技术方案所能带来的技术效果,并且明确该技术方案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特别是其中区别于背景技术的特征,进而明确发明相对于背景技术所作出的改进。审查员在阅读和理解发明时,可以作必要的记录,便于进一步审查。  十六、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0.2.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0.2.2节第(4)项最后1段修改为:  审查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引用的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应当是确凿的,如果申请人对审查员引用的公知常识提出异议,审查员应当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或说明理由。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审查员将权利要求中对技术问题的解决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认定为公知常识时,通常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十七、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1.1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1.1节第(1)项修改为:  (1)申请人根据审查员的意见,对申请作了修改,消除了可能导致被驳回的缺陷,使修改后的申请有可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如果申请仍存在某些缺陷,则审查员应当再次通知申请人消除这些缺陷,必要时,还可以通过与申请人会晤、电话讨论及其他方式(参见本章第4.12和第4.13节)加速审查。但是,除审查员对明显错误进行依职权修改(参见本章第5.2.4.2和第6.2.2节)的情况外,不论采用什么方式提出修改意见,都必须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为依据。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十八、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2节第1段修改为: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以约请申请人会晤,以加快审查程序。申请人亦可以要求会晤,此时,只要通过会晤能达到有益的目的,有利于澄清问题、消除分歧、促进理解,审查员就应当同意申请人提出的会晤要求。某些情况下,审查员可以拒绝会晤要求,例如,通过书面方式、电话讨论等,双方意见已经表达充分、相关事实认定清楚的。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2.1节的标题由“举行会晤的启动条件”修改为“会晤的启动”,并删除该节中的以下内容:  举行会晤的条件是:  (1)审查员已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且  (2)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同时或者之后提出了会晤要求,或者审查员根据案情的需要向申请人发出了约请。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十九、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3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3节修改为:  4.13 电话讨论及其他方式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与申请人可以就发明和现有技术的理解、申请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电话讨论,也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与申请人进行讨论。必要时,审查员应当记录讨论的内容,并将其存入申请案卷。  对于讨论中审查员同意的修改内容,属于本章第5.2.4.2节和第6.2.2节所述的情况的,审查员可以对这些明显错误依职权进行修改。除审查员可依职权修改的内容以外,对审查员同意的修改内容均需要申请人正式提交经过该修改的书面文件,审查员应当根据该书面修改文件作出审查结论。  二十、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1.1节的修改  删除《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1.1.1节。  将第9.1.1.2节修改第9.1.1.1节,并在段尾增加一句话,内容如下:  人类胚胎干细胞不属于处于各个形成和发育阶段的人体。  将第9.1.1.3节修改为第9.1.1.2节。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二十一、第四部分第三章第3.3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3.3节第(5)项中的第4句话“如果是结合对比,存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结合方式的,应当指明具体结合方式。” 修改为“如果是结合对比,存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结合方式的,应当首先将最主要的结合方式进行比较分析。未明确最主要结合方式的,则默认第一组对比文件的结合方式为最主要结合方式。”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二十二、第五部分第二章第7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二章第7节第1段中“可以在汇款当日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补充。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汇款日为缴费日。”修改为“应当在汇款当日通过专利局规定的方式及要求补充。”并删除第2段内容。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二十三、第五部分第七章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标题“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修改为“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审查的顺序”。  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中增加第8节,内容如下:  8. 审查的顺序  8.1 一般原则  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般应当按照申请提交的先后顺序启动初步审查;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在符合启动实审程序的其他条件前提下,一般应当按照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的先后顺序启动实质审查;另有规定的除外。  8.2 优先审查  对涉及国家、地方政府重点发展或鼓励的产业,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申请,或者在市场活动中具有一定需求的申请等,由申请人提出请求,经批准后,可以优先审查,并在随后的审查过程中予以优先处理。按照规定由其他相关主体提出优先审查请求的,依照规定处理。适用优先审查的具体情形由《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规定。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仅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的,对于其中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不予优先审查。  8.3 延迟审查  申请人可以对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延迟审查请求。发明专利延迟审查请求,应当由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出,但发明专利申请延迟审查请求自实质审查请求生效之日起生效;外观设计延迟审查请求,应当由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的同时提出。延迟期限为自提出延迟审查请求生效之日起1年、2年或3年。延迟期限届满后,该申请将按顺序待审。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自行启动审查程序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请求的延迟审查期限终止。  8.4专利局自行启动  对于专利局自行启动实质审查的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处理。  本章其他内容无修改。  本决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行业资讯 2019-09-25
  • 关于实施2019年“大专项+任务清单”(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

    2019年省农科科技创新平台专项主要围绕国家科技部《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的主要平台发展任务,支持省内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和国家级星创天地的建设工作,支持汕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创新和农业科技创新,由各地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项目实施,具体任务如下:  (一) 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  1.支持内容:支持肇庆四会市、江门台山市、湛江廉江市3个首批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单位按照创建方案实施,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工程的实施;强化县域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贯穿于创新型县(市)建设和发展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机制、新做法、强化区域协同发展。  重点支持:县域可持续发展研究、农业种养殖技术研究和示范、农业科技平台建设与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  2.组织要求:由四会市、台山市、廉江市3个首批国家级创新型县(市)所在地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围绕任务支持方向,组织参与创新型县(市)建设的企业、高校、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社等单位申报项目,并推荐到所在地级市科技局,由地级市科技局组织项目论证评审,形成资金安排计划(含项目名称、立项金额、补助额度、资金支持方式、项目研究内容、项目绩效目标等),经地级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由地级市分管市领导批准,报送省科技厅、财政厅备案。  3.经费建议。科技部2018年批准建设的肇庆四会市、江门台山市、湛江廉江市3个国家创新型县(市),每个县(市)支持400万元左右。原则上每个项目不低于5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可以采用事前立项资助或奖励性后补助。  (二) 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1.支持内容:以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体系,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探索园区和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  重点支持方向:农业科技型企业引进与培育、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现代农业专业赛事活动、组织农业技术培训等。  2.组织要求:由我省7家(深圳除外)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或管理机构,围绕任务支持方向,组织参与园区建设的企业、高校、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社等单位申报项目,并推荐到所在地级市科技局;由地级市科技局组织项目论证评审,形成资金安排计划(含项目名称、立项金额、补助额度、资金支持方式、项目研究内容、项目绩效目标等),经地级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珠三角各市由地级市科技局报送省科技厅、财政厅备案;粤东西北地区各市须经市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省科技厅、财政厅备案。  3.经费建议。经费安排:广州、珠海、湛江、韶关、茂名、江门、河源7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每个园区安排200万元左右。原则上每个项目最低不低于2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可以采用事前立项资助或奖励性后补助。  (三) 国家级“星创天地”建设  1.支持内容:支持国家级“星创天地”完善平台功能与提升运营服务能力。  重点支持方向:1.“星创天地”平台功能完善。完善平台育成孵化体系,整合创新资源要素、优化导师队伍、建设电商、工商、财税等服务平台;2.“星创天地”创业培育服务。面向入驻企业、团队和当地农户等提供培育孵化、成果转化、技术培训、金融服务和政策咨询等服务,探索“星创天地”发展运营和服务模式。  2.组织要求:由相关地级市科技局发动辖内国家级“星创天地”单位申报,并完成项目论证评审,按各市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形成资金安排计划(含项目名称、立项金额、补助额度、资金支持方式、项目研究内容、项目绩效目标等),经地级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珠三角各市由地级市科技局报送省科技厅、财政厅备案;粤东西北地区各市须经市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省科技厅、财政厅备案。  3.经费建议。根据各地市推荐名额组织安排,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原则上每个项目2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为事前立项资助。  (四) 汕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创新。  1.支持内容: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结合汕尾市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发展实际需求,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科技攻关和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重点支持方向:围绕汕尾市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设计和组织农业科技项目实施。  2.组织要求:汕尾市科技局及时与科技厅进行沟通协调,围绕任务支持方向,牵头编制资金实施使用工作方案,按工作计划做好项目申报组织与论证评审,形成资金安排计划(含项目名称、立项金额、补助额度、资金支持方式、项目研究内容、项目绩效目标等),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报省科技厅、财政厅备案。  3.经费安排。经费安排300万元。原则上每个项目不低于1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可以采用事前立项资助或奖励性后补助。时间报送和要求  1.各地级市科技局按照2019年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资金的经费和任务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安排,按要求完成评审论证及报批程序,汇总报省科技厅。原则上在资金下达到各地级市财政局后,1个月内报送,并出具报送函(各地市分配的资金总额以财政下达文为准)。  2.凡涉及农业园区的项目,项目内容不能与已有国家、省级类似农业园区项目工作或任务重复,避免多头或重复支持。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19-09-24
  • 2019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集聚类基地,一类是单体类基地。  本次申报重点领域: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创意设计、文物保护利用、公共文化服务等。二、申报组织  (一) 请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向本地人民政府申请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基地申报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前,由各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申报工作。  (二)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应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同级网信、新闻出版广电、旅游部门意见后,共同出具推荐函,同时填写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三) 省直文化单位直接向省文改办申报,由省文改办汇总送省科技厅高新处,按程序审核推荐。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集聚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目标明确。基地应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 对解决文化和科技融合“最后一公里”或补短板具有一定的 探索性,且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 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国或本 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2. 示范性强。基地内文化科技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 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 10 亿元,其中为文化行业提供技 术服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 20%的企业数量达到 10 家以上。3. 管理规范。基地具有明确的边界范围,有专业化管理 及运营机构,并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 和科技融合等工作。4. 配套完善。基地应搭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并 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产业基金,能够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 各类机构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 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服务。(二)申请单体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1. 特色鲜明。在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业绩 突出,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明显且具有带动示范性, 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文化服务水平效果明显且在本行业产 生一定影响力。2. 主业突出。主营业务应围绕文化和科技融合且主营业 务收入居于行业领先地位,科技企业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 撑的相关产品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 50%以上,文化企事业单 位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 或数量的 10%以上。3. 创新能力强。研究开发以及购买技术服务的费用之和 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 3%以上,拥有专利、商标、 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居于行业领先水平,近三年科技 成果转化达 3 项以上且被 10 家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 50%以上。4. 管理规范。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 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1日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19-09-23
  • 组织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重大专项项目

    本重点专项目标是:围绕第三代半导体关键材料、器件、模 组以及可靠性测试技术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 生长技术及设备、功率器件与模块、射频器件与模块、深紫外固 态光源等方面,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研究。专题 1: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生长技术和关键设备(专题编号: 20190169)项目 1.1:高质量氮化镓单晶材料制备及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内容:1)研究高质量低位错氮化镓(GaN)单晶衬底的关键制备技 术:研究 GaN 的初始成核与生长中的位错拐弯与合拢的基本过程 与形成机理,以及外延生长区流场温场的调控对晶体位错、应力 形成的影响与优化;2)研究 4-6 英寸 GaN 单晶衬底的批量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大 尺寸 GaN 单晶层的无裂纹外延生长及其分离技术,研究 GaN 单晶 衬底的表面加工处理工艺实现 epi-ready 纳米级表面,研究工艺的 稳定重复性;3)研究 GaN 同质外延生长过程中的关键技术:研究同质外 延中的界面调控与应力形成及其优化控制,研究外延层中的晶体 成核与位错密度调控,研究精准掺杂技术及其迁移率调控。支持方式与强度:无偿资助,每项不超过 2000 万元。项目 1.2:MPCVD 半导体金刚石单晶材料生长设备及关键工 艺技术攻关研究内容:1)开展基于微波诱导腔体共振激发的等离子体行为模拟研 究,研制国产大功率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MPCVD);2)研制国产大功率微波发生器及其辅助设备,提高设备的运 行效率;3)通过仿真与工艺实验优化,攻关大面积金刚石衬底的高速、 高质量与高均匀性的生长难题,制备高质量大尺寸单晶金刚石衬 底。支持方式与强度:无偿资助,每项不超过 2500 万元。项目 1.3:大尺寸氮化铝衬底材料装备开发及关键工艺研究 研究内容:1)应用物理气相输运法(PVT)研究大尺寸氮化铝(AlN) 单晶衬底材料,突破 4 英寸及以上单晶衬底材料装备开发及关键 工艺技术;2)应用仿真模拟技术研究热场及结晶动力学,突破 AlN 单晶 制备中存在的晶体尺寸小、扩径难、缺陷多、应力大、易开裂、 产率低、成本高等多项技术难题;3)开发温场分区独立可控技术,研究高质量大尺寸 AlN 单晶 生长关键工艺,制备出 4 英寸及以上的单晶 AlN 衬底材料;4)开展单晶 AlN 衬底材料在紫外光探测器和微波功率器件等 中的应用。支持方式与强度:无偿资助,每项不超过 2500 万元。专题 2: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模块及其应用(专题编号: 20190170) 项目 2.1:新能源汽车碳化硅器件及模块的研发和产业化 研究内容:1)研究开发新一代高功率密度新能源车载功率半导体芯片 (1200 V)设计和应用技术,建立高温碳化硅(SiC)MOSFET 及 二极管芯片物理模型和行为级模型,设计高温 SiC 芯片结构,研 究解决高温栅氧等温度强相关的关键工艺,形成一整套工艺流程 方案,建立高温芯片测试能力和测试规范;2)研究针对 SiC 芯片的高温封装模块及工艺技术,研究烧结 银、高温管壳、高温绝缘材料等高温模块封装材料,配合新型 SiN 绝缘覆铜板技术,实现高温模块的更优应力和热管理效果;3)研究高温工作条件下的多物理场耦合机制和模型,设计高 温封装模块结构,研究高温条件下的多芯片并联动态均流,建立 高温模块测试和可靠性试验规范;4)研究开发基于 SiC 的高效一体化水冷技术,提高整体散热 效果和稳定性,降低模块失效机率; 5)研究解决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高温高功率密度功率半导体 的关键技术问题。支持方式与强度:无偿资助,每项不超过 2000 万元。项目 2.2:第三代半导体大功率器件抗辐射加固技术研究内容:针对宇航用高压功率器件需求,从碳化硅(SiC)材料、器件、 - 15 - 试验等多个层面开展抗辐射 SiC 功率器件技术研究,深入研究高 压大功率 SiC 器件辐射损伤机理、表征方法及评价标准等关键科 学问题,解决高压大功率 SiC 器件抗辐射材料加固、器件加固及 工艺加固等关键技术问题,形成完全自主可控的抗辐射高压大功 率 SiC 器件制备技术。 针对宇航用氮化镓(GaN)电力电子器件,开展质子、重粒 子辐射实验,揭示 GaN 器件在辐射效应下的损伤机制;结合材料、 器件等对辐射损伤机制的影响,确定影响 GaN 器件辐射退化的主 要因素;在此基础上,开展 GaN 器件抗辐射加固设计研究,实现 抗辐射加固,满足我国空天领域对高可靠 GaN 功率器件的需求。支持方式与强度:无偿资助,每项不超过 2000 万元。专题 3:6-8 英寸硅衬底氮化镓基射频功率放大器件关键技术 研究及应用(专题编号:20190171)研究内容:围绕 5G 移动通信低成本高性价比射频器件的核心技术需求, 开展面向 6 GHz 以下和 26 GHz 毫米波段应用的硅(Si)基氮化镓 (GaN)射频功率放大器件的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材料方面,分别开展面向 6 GHz 以下和 26 GHz 毫米波段应用 的低射频损耗 6-8 英寸 Si 衬底上 GaN 基异质结构的外延材料生长 技术研究,包括对大尺寸 Si 衬底上 GaN 基外延材料的射频损耗抑 制、高耐压技术、晶圆翘曲、韧性、均匀性、可重复性进行研究; 器件方面,立足自主可控,基于国内工艺线,分别开展面向 6 GHz 以下和 26 GHz 毫米波段应用的 6-8 英寸 Si 基 GaN 射频器件 的 CMOS 兼容的低成本设计与制造技术研究,包括对大尺寸晶圆 的离子注入隔离工艺、与 CMOS 兼容的欧姆接触工艺、栅电极工 艺和微带线工艺、大栅宽源电极互联接地工艺、低器件漏电制造 工艺、阈值电压提升工艺、载流子迁移率优化、衬底快速剥离及 转移工艺、Si 衬底 GaN 射频器件散热优化等关键技术进行研究; 可靠性评测方面,研究器件动态电流崩塌的衰退机制及其控 制方法;建立异质结构材料与器件的可靠性评价体系,研究器件 的失效机理与可靠性提升技术,特别是与 JEDEC 国际质量标准体 - 17 - 系对接。研发适用于高频射频功放的新应用。支持方式与强度:无偿资助,每项不超过 2500 万元。专题 4:深紫外固态光源关键技术研究(专题编号:20190172)研究内容:面向高端家电、高端医疗、污水处理等产业领域对环保型高 效大功率深紫外固态光源的迫切需求,立足自主技术创新,突破 环保型高效大功率深紫外固态光源外延、芯片、封装、应用的关 键技术问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型高效大功率深紫外 固态光源产业化制备成套关键技术。 1)高品质衬底制备:低位错密度、低杂质浓度、高表面平整 度的 4 英寸 AlN/蓝宝石模板制备研究; 2)高质量材料外延:基于上述衬底,开展高辐射发光效率深 紫外量子阱结构制备和高 Al 组分 AlGaN 的高效 p 型掺杂技术研 究; 3)研究芯片、封装技术:基于上述材料,开发出具有优异电 学特性和高光提取效率的深紫外芯片结构;开发出高可靠性和高 - 19 - 深紫外透过率的新型封装技术; 4)开发系列产品:开展应用于杀菌消毒产品的二次光学设计、 流体结构设计、驱动电路设计、散热设计研究,实现产业化应用。支持方式与强度:无偿资助,每项不超过 2000 万元。专题 5:第三代半导体功率芯片、器件、模块的可靠性分析 评价技术研究及关键设备开发(专题编号:20190173) 研究内容:通过本专题的研究,开发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和模块的可 靠性关键分析评价技术,建立一套符合国际和国内标准、满足应 用需求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器件、模块可靠性分析评价方法体系 和检测与认证方法,并针对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分析评价要求, 开发关键设备,开展对外分析评价和检测认证服务,牵头或参与 制定相关检测分析评价国家标准。 1)开发第三代半导体功率芯片、器件和模块的可靠性分析评 价和检验检测技术,建立可靠性分析评价方法体系。 开发第三代半导体功率芯片、器件和模块的关键分析评价和 检验检测技术,建立可靠性检测分析评价方法体系,包括芯片电 学参数测试、功率循环测试(Power Cycling,PC)、高温反偏测 试(HTRB)、高温栅极反偏测试(HTGB)、高温高湿反偏测试 (H3TRB)、无损检测技术等。 研究车规级功率循环加速老化测试方法,以 IGBT 模块薄弱环 节加速试验为基础,基于薄弱环节寿命分布与加速因子,研究建 立加速试验加速因子模型及基于加速老化影响参数的寿命模型。 结合计算机仿真以及实验优化,研究第三代半导体功率芯片 在测试过程中的结温精确监测、器件和模块的功率循环测试寿命 - 21 - 预测和加速老化影响因子等关键问题。 研究机械振动、温度变化与功率变化等综合作用下的器件与 模块失效机理,提出基于失效机理与实验数据融合的功率器件使 用寿命预测模型。 研究器件热传导路径上各层结构的热学性能,形成热测试“X 射线”技术,测量器件在热量累积过程中的老化和降级,满足电 学热学可靠性一体化的测试分析。 2)针对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分析评价要求,开发功率循环 测试设备,实现器件及模块的功率循环寿命评价测试。 3)制定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的检测分析标准。 依据国际及国内的可靠性测试方法标准: IEC60749 , JESD22A,MIL-STD-750,GB-T2423,AEC-Q101,AQG-324,开 展第三代半导体系统性检测分析技术的研究,牵头或参与相关国 家/行业/权威团体标准或规范的制定。支持方式与强度:无偿资助,每项不超过 1500 万元。专题 6: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和器件制备研究及典型应用示范 (专题编号:20190174) 研究内容:针对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和器件中具有产业化潜力的发展方 向,设宽禁带氧化镓单晶材料与器件、低损耗高性能 GaN 基双向 阻断功率器件、垂直结构氮化镓功率器件、氮化镓纳米阵列生长 与器件制备等 4 个课题,开展材料制备、器件研制关键技术及创 新应用研究。支持方式与强度:无偿资助,设 4 个课题,每个课题原则上 支持 1 项,每项不超过 1000 万元。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4 日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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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开展2019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和评价(认定)工作

    一、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根据省高企协会通知要求,请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能源等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重点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申报,根据企业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行业带动性、自主品牌、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给予认定。二、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本次评价的范围为广东省2006年至2018年已通过“创新型试点企业”但尚未被认定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的企业,或已通过认定但证书于2019年到期的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名单见附件3),可自愿参加本次评价。三、申报方式和要求申报工作采用“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报送方式进行。 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截止时间和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10月11日(星期五)17:3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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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四批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开展产业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创新型中山建设。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四批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题一:市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强企计划)(专题编号:2019010408)1、支持内容: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光电技术、新材料产业领域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以及乡村振兴战略项目研发与产业化。2、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3、申报条件:(1)项目自筹经费与财政资助经费的比例不少于2:1;(2)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达500万元的企业,最高可申请2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3)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达1000万元的企业,最高可申请4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4)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达5000万元的企业,最高可申请10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专题二:市重大科技专项(创新创业培育计划)(专题编号:2019010409)1、支持内容:支持在2017、2018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省、市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2、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3、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为获得2017、2018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省、市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已获得该专项立项的企业除外);(2)自筹经费与财政资助经费的比例不少于2: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19-09-20
  • 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

    9月16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指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加强省级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6,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发送电子邮件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提交两种形式)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三、申报程序(一)申报。请申报单位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并切换区域和部门至省财政厅,再点击进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省市场监管局栏目下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按系统提示注册、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0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四、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17:00时,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五、联系方式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2020年度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2 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主题沙龙活动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3 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4 2020年度广东省高校PCT国际专利培育布局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5 2020年度广东省专利代理质量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6 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x(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12日附件1:2020年度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二、项目目标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粤府〔2016〕5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6〕49号)工作部署,围绕广东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农业等八大新兴产业,从每个产业中选取关键、核心领域技术点,支持我省创新主体开展精准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一)申报主体:广东省内注册企事业单位牵头(包括广东省实验室、省内高等学校、科研组织、企业等),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二)申报条件:牵头单位已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以下简称“各类创新中心”),上述中心需经国家相关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牵头单位为“广东省实验室”的,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三)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必须围绕广东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农业等八大新兴产业,从每个产业中选取某一细分技术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四)工作任务:推动我省各类创新中心提升专利制度综合运用能力,产出一批产业发展需要的高价值发明专利。重点突出以下内容:1.建立完善专利管理及权益分配机制,强化专利评价导向。建立健全各类创新中心研发活动专利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优化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强化创新工作的专利评价导向,将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等产出情况纳入各类创新中心创新工作的核心评价指标,促进专利与各类创新中心发展紧密融合。2.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研发及专利布局。各类创新中心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深度开展专利技术检索分析,分析技术发展路线,指导技术研发及发明专利布局,将专利信息利用融入技术研发过程,利用专利信息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与水平。3.建立健全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合作机制。各类创新中心建立健全与专利代理机构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对接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专业服务机构,助推提高创新成果专利化效率,切实提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提高专利布局水平。4.培育产出若干高质量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持续增长。各类创新中心在提升专利制度运用水平基础上,发挥自身技术创新优势,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或技术方向,培育产出若干高质量的发明专利申请,形成产业技术专利组合。在项目实施期间,各创新中心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率力争不低于10%。四、申报材料1.《2020年度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国家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各类创新中心的红头文件;4.近两年的财务报表;5.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五、工作流程(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牵头单位所在地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市知识产权局通过资格审查后,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二)受理审查。省知识产权局对地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三)评审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立项后,发布通知确定承担单位。六、工作要求(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指导、中期评估及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再列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各类项目申报单位。(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及合同要求,及时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动态。(三)各地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并组织有关机构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统一将各市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五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缺少纸件或电子件均视为材料不齐全,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联系人:吴瑛电话:020-38835521邮箱:zscqcjc@gdqts.gov.cn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附件:《2020年度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主题沙龙活动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主题沙龙活动。二、项目目标组织省内创新主体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交流活动,搭建行业知识产权信息交流与经验分享平台,紧密关注和研讨知识产权发展的最新动态,建立良性互动的知识产权交流机制。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一)申报主体: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领域社会组织或行业协会。(二)申报条件:熟悉我省知识产权行业情况,了解创新主体知识产权需求。有固定场所,有专人负责,具有丰富的承担项目工作经验。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三)工作任务:围绕知识产权行业热点、难点及疑点问题针对性设定不同具体主题,定向邀请相关方面专家,与企业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从业人员一起交流研讨。2020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主题沙龙活动10场次,每年度对沙龙成果进行整理,形成总结。四、申报材料1.《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主题沙龙活动申报书》(见附件);2. 法人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 近两年的财务报表;4. 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五、工作流程(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二)受理审查。省知识产权局对项目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三)评审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立项后,发布通知确定承担单位。六、工作要求(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指导、中期评估及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再列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各类项目申报单位。(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及合同要求,及时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动态。(三)各申报单位应当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五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缺少纸件或电子件均视为材料不齐全,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附件:《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主题沙龙活动申报书》(联系人:吴瑛电话:020-38835521邮箱:zscqcjc@gdqts.gov.cn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附件3: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名称广东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二、项目目标通过实施本项目,引导省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将知识产权纳入从科研立项到成果转化的全流程管理,强化质量导向,加强源头管理,推动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营能力,通过实施许可、交易、金融、产业化等多种方式积极盘活存量知识产权资源,推动高校科研机构“沉睡”知识产权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效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对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三、项目任务(一)加强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施从科研立项、研发决策到成果转化、交易运营的全流程知识产权管理。注重结果导向,加强监督考核,将知识产权成果产出数量质量、知识产权运营情况纳入本单位管理层考核,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保护及管理水平。(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建立以运营为目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强化市场导向,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创新起点、降低创新风险,推动产出更多有市场应用前景的高价值专利。项目实施期内,本单位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不低于100件。(三)盘活知识产权存量资源。全面盘点本单位存量知识产权,科学开展价值评估工作,合理划分区间等级,制定分类管理清单,实施分类管理。积极通过实施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产业化等多种方式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提升运营效能。项目实施期内,本单位专利运营交易额增长5%以上。(四)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制。组建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或部门,配备2-3位专门人员负责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加强人员专业培训,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建立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制度,推动本单位知识产权运营工作规范化、高效率开展。四、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为省内重点高校或科研机构。2.申报单位的创新能力强,具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或其他国家级高水平研发平台。3.申报单位设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机构和团队,其中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科技成果转化金额位居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前列。4.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在全省高校、科研机构前列。五、申报材料(一)《广东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申报书》;(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六、工作流程(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书等材料,并请于2019年 月 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5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二)受理审查省知识产权局对地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三)评审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四)监督管理本项目设立项目经费,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照项目任务要求,指导和监督项目推进和经费使用情况。附件:《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申报书》(联系人:刘延君, 电话020-38835692,邮箱:zscqcjc@gdqts.gov.cn,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附件4:2020年度广东省高校PCT国际专利培育布局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名称及期限名称:广东省高校PCT国际专利培育布局项目项目期限:两年;支持经费每年度下达一次。二、项目目标通过实施本项目,着力推动我省创新能力强的重点高校,对接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和有技术需求的重点企业, 共同开展高水平海外PCT专利布局,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定细分领域,在突破关键技术基础上形成高价值PCT专利,发挥高校知识产权技术供给重要源泉作用,助推产业创新发展。三、项目任务(一)强化研发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建立专利申请预审机制。按照海外高水平专利布局的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研发,建立研发全过程专利管理体系;定期对研发过程中新增专利申请进行分析评判,并及时调整优化研发策略及路径;建立专利申请预审机制,组织专家对研发成果市场需求、商业风险、专利授权前景等进行评估,优化专利申请方案。(二)开展创新项目专利分析评议,加强专利前瞻性布局。建立创新发展专利微导航机制,开展中心重大研发项目专利分析评议,依据专利分析评议确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前瞻性部署海外专利申请。全面采集并定期更新团队研发所属产业或技术领域全球专利信息,组织开展专利信息专业化梳理和利用,形成内部共享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三)提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形成高质量专利。检索专利信息和科技文献,理解发明技术内容实质及创新点,优化权利要求配置,切实提高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保障专利保护范围合理,专利权利稳定,将高水平创新技术用高质量PCT国际专利申请加以有效保护。(四)产出若干个核心专利,形成技术专利组合。围绕所属产业或技术领域,培育产出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高端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价值发明专利PCT国际申请,形成产业技术领域专利组合。四、申报条件1.主申报单位为省内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的公办高等院校,设有理工类专业,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2.主申报单位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有效发明专利量、国(境)外专利存量居于省内高校前列。3.联合申报单位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员规模10人以上,没有非正常专利申请记录。4.联合申报单位能够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且有较为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经验。五、申报材料(一)《广东省高校PCT国际专利培育布局项目申报书》;(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六、工作流程(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书等材料,并请于2019年 月 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5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二)受理审查省知识产权局对地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三)评审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四)监督管理本项目设立项目经费,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照项目任务要求,指导和监督项目推进和经费使用情况。附件:《2020年度广东省高校PCT国际专利培育布局项目申报书》(联系人:刘延君, 电话020-38835692,邮箱:zscqcjc@gdqts.gov.cn,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附件5:2020年度广东省专利代理质量提升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名称和目标专利代理质量提升项目旨在加大我省专利代理师才培养力度,强化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建设,培育一批专利代理实务人才、管理人才和涉外人才,提高专利代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我省专利代理行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发展实力,促进我省的整体专利质量提升,助推创新驱动发展。二、项目内容(一)新进专利代理师基础技能提升项目,面向全省执业经历在三年以内的专利代理师组织开展培训。(二)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能力提升项目,承办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前相关培训任务。(三)专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能力提升项目,面向我省专利代理师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业务能力培训。三、项目任务及申报条件(一)新进专利代理师基础技能提升项目1.项目任务:面向全省执业经历在三年以内的专利代理师开展培训,提升我省新进专利代理师的专利申请代理基础综合能力,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2.申报主体: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行业协会。3.申报条件:(1)熟悉我省专利代理行业情况,了解专利代理发展需求。(2)有固定场所,有专人负责,具有丰富的承担项目工作经验,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3)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二)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能力提升项目1.项目任务:为在广州考点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提供考前培训,帮助考生夯实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考试通过率。2.申报主体: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行业协会。3.申报条件:(1)熟悉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要求。(2)有固定场所,有专人负责,具有丰富的承担项目工作经验,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3)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三)专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能力提升项目1.项目任务:以提升职业胜任能力、满足行业需求为导向,开设若干期专利代理专题研修班课程,面向我省专利代理师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业务能力培训。2.申报主体:广东省内注册企、事业单位(包括省内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等)3.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教学培训基础和经验,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教学培训团队。(2)申报单位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场地和物质条件保障。(3)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四、申报材料(一)《广东省专利代理质量提升项目申报书》(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四)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证明(五)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五、工作流程(一)项目申报各类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请于2019年 月 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5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二)受理审查省知识产权局对地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三)评审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六、其他要求本项目设立项目经费,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照项目任务要求,指导和监督项目推进和经费使用情况。附件:《广东省专利代理质量提升项目申报书》(联系人:佟海鹏,电话020-38835522,邮箱:zscqcjc@gdqts.gov.cn,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附件6: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名称和目标广东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加大我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筛选一批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构,举办针对省内企事业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的系列活动。力求培养一批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拓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国际视野,增强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二、项目任务及申报条件1.项目任务:面向我省企事业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知识产权交流研讨、专题培训、参观考察等活动,重点提升知识产权意识水平和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拓展知识产权战略视野和国际视野,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2.申报主体: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行业协会,广东省内注册企、事业单位(包括省内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等)3.申报条件:(1)熟悉我省知识产权情况,了解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需求。(2)有固定场所,专人负责,具有丰富的承担项目工作经验,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3)申报单位具有知识产权教学培训基础和经验,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教学培训团队。(4)申报单位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场地和物质条件保障。(5)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三、申报材料1.《广东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2. 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 近两年的财务报表4. 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证明5. 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四、工作流程(一)项目申报各类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请于2019年 月 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5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二)受理审查我局对项目申请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三)评审立项我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六、其他要求本项目设立项目经费,我局将按照项目任务要求,指导和监督项目推进和经费使用情况。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联系人:牛晨蕾,电话020-38835685,邮箱:zscqcjc@gdqts.gov.cn,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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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 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

    支持范围和方向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类项目(企业),改造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项目(企业)不予支持。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对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缺失环节相关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强链补链。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一:设备奖励方式(一)专题内容企业设备更新: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新建一批在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质量认证、成果转化、试验检测、信息服务等方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二)支持方式及额度企业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不超过设备购置额(含配套软件,下同)的20%进行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公共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重点支持具有公益性、较强对外开放能力的事业单位平台项目和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开展相关能力建设项目。(三)入库要求1.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2.项目在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内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3.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4.项目总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200万元。5.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专题二:贷款贴息方式(一)专题内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加强银企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促进技术改造投资和工业投资发展。财政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项目单位须凭利息支付清单申请贴息。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予贴息。贷款资金主要包括银行贷款、省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发债等借款。(二)支持方式及额度支持方式为贷款贴息。贴息率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需求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时间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但最高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三)入库要求1.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的贷款未曾获得省财政资金贴息支持。2.贷款资金用于所申报项目建设。3.项目在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内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4.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5.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6.有符合贴息范围的借款合同、相对应的借款合同借记凭证(借款借据、记账凭证)及利息单等凭证,发行企业债的,提供申请发行企业债的文件、省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招募书、发行文件等相关材料。专题三:股权投资方式(一)专题内容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等要求,以股权投资形式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受托管理机构对拟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投资方案谈判等,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后实施股权投资计划。项目投资期满后,财政资金按有关规定实现退出。(如省下发新的股权投资管理意见按新的文件组织实施)(二)支持方式及额度省级财政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安排,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单个项目股权投资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三)入库要求1.申请单位有参与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意愿,能够接受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提交同意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企业无董事会的,须提供企业同意参与股权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2.珠三角地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3.项目拟于近期开工或已开工但完成投资额不超过总投资额60%的技术改造项目。4.已开工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5日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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