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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9年珠三角地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珠三角九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基本条件”(见附件1)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3.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2017年1月1日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示范企业专项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企业在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企业能够通过模式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对行业服务型制造发展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申报企业截至申报日须正常经营两年以上,拥有自主品牌或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企业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服务型制造能力,近三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项目不少于4个,企业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二)示范平台专项条件 1.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一年。平台应提供研发设计、知识管理、工业技术、人才、融资、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并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2.平台拥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研发设计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为平台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平台近一年来有稳定的主营业务收入。 3.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多申报材料和申报项目请联系我司联系电话:0760-2376879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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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
一、广东专利奖奖项设置 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 广东专利奖授奖实行限额制,广东专利金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项,广东专利银奖原则上不超过40项,广东专利优秀奖原则上不超过6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二、申报条件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 4.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5.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6.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 7.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广东发明人)奖。 三、申报材料 (一) 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或《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外观专利项目)》 2.专利证书; 3.专利公告的说明书, 4.专利登记簿副本 5.实施单位单独申报时,要提供专利权人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及对该专利享有合法实施权的文件, 6.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共同申报 7.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社会效益说明,要加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 10.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实物照片;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发明人)》; 2.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 3.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 4.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履历及继续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5.专利技术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 6.专利技术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专利技术生态效益及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与推荐 (一)具备推荐及自荐资格的单位及个人 申报广东专利奖,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 1.下列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推荐参评项目和发明人: 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惠州市科技局;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直驻粤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两名院士可以联名推荐一项熟悉技术领域的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每名院士推荐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不超过1项);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每个协会推荐项目、发明人各不超过1项)。 2.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荐1项参评项目。 3.发明人有5年以上技术创新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技术创新工作一线,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可以自荐。 (二)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或自荐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通过“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完成,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申报。登录“广东政府服务网”,在顶行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进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 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 26日24:00 2.推荐或自荐。推荐单位、院士或自荐单位从“推荐单位”入口凭广东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提供的账号及密码登陆评奖系统,进行初审并根据推荐或自荐名额择优推荐/自荐专利项目,在完成评奖系统推荐的同时,向评审办公室报送纸质推荐函或自荐函 评奖系统推荐及自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 6月27日24:00,逾期专利评奖系统“推荐”功能关闭;推荐函或自荐函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17:30。 (三)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申报人在“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中下载并填写《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发明人)》,以A4纸单面打印,连同指南所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7份。 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 26 日。 2.推荐或自荐。推荐单位、院士或自荐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函或自荐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广东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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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条件、时间、流程、好处
一、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内容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实际支出,予以一定资助。 二、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审批数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最高资助1000万,按研究投入费用10%补贴 三、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条件 (一) 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 企业已建立研究开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究开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研究开发资金,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三)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应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和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为指引,实施地在广东省内。 (四)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应注重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或提高技术成熟程度,以转化应用为目标,并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实施地在广东省内。 四、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材 (一)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七)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八)研发项目登记材料(项目登记模块打印的PDF文档及登记所附材料); (九)税务部门办理可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证明材料(已办理加计扣除的企业提供); (十)建立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须提供);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及项目申报辅导请咨询在线客服 五、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月至8月。 六、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好处 省补助500万以下的10% 500到1亿之前(前500万10%,后面的按5%) 一亿以上是按2.5%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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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山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申报条件1、申报机构必须依法依规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资质,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申报机构必须具有合格的运营资质,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软硬件设施。3、如申报机构为新设立的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在中山市注册设立。扶持方式设立或者参股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模式为“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项目”或者“引导基金—直投基金—项目”申报要求运营资质申报机构必须依法依规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资质原则上应在中山市注册设立。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应在市引导基金实际出资前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资质。管理团队申报机构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能力申报机构管理团队有2个以上的种子期、初创期或者成长期企业投资成功案例。申报机构管理团队有1个以上国内A股IPO上市并退出的投资成功案例的,可优先考虑。资金募集报机构必须对拟投基金实缴出资,出资比例不低于拟投基金规模的1%。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指南》在运营资质、管理团队、投资能力、资金募集和管理制度等5个方面的要求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我司(一)纸质版:申报单位下载并填写《中山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机构申请材料》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5:00前,报送至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二)电子版:将申请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件,统一编页码(页脚居中),应与纸质版保持一致,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5: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sjkzg@126.com联系电话:0760-2376879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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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一)申报条件1. 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企业和社会团体。2.市级公共服务平台需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建设;由镇区政府规划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3.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4. 由企业建设的市级以上示范平台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其他平台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万元。(二)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承诺书2.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项目资助申请表3.项目投入内容清单4.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成立证书复印件。5.项目投入发票复印件,单张发票金额1万元以上的须同时提交银行付款回单复印件。6.项目申请报告7.市政府、镇区政府同意平台建设的证明材料或示范平台认定文件或证书。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一)申报条件1. 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经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 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3.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万元。(二)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承诺书2.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项目资助申请表3.项目已投入内容清单4.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成立证书复印件。5.项目投入发票复印件,单张发票金额1万元以上的须同时提交银行付款回单复印件。6.项目申请报告。7. 经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证明材料。三、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项目(一)申报条件1. 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且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工业和信息业企业;2.2018年度新上规上限企业:包括2018年上规上限和2019年2月上规上限的企业。(二)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承诺书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验资报告4.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项目资助申请表四、高成长中小企业项目(一)申报条件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于2016年和2017年新上规的工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 2016年上规,2018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30%以上(以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2. 2017年上规,2018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2018年营业收入比2017年增长50%以上(以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二)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承诺书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高成长中小企业项目资助申请表4.在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下载的2017年12月(2017年上规的企业无需提交)、2018年12月的财务状况(工业)表并加盖企业公章。4.镇区经信局出具的企业营业收入情况审核表联系电话:0760-2376879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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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州贯标奖励
2019广州贯标奖励申报该项目时,贯标事业单位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或者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贯标事业单位在2018年的专利申请达20件以上或发明专利达5件以上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贯标辅导机构应属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且拥有3名以上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补助标准本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给予贯标事业单位补助5万,贯标辅导机构2万。申报材料1.2019年工作专利专项资金申报书(贯标项目)2.贯标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贯标事业单位的专利数量证明材料4.贯标事业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我司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10月18日联系电话:0760-2376879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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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当前产业扶持政策一览表
2017年至2018年,广东省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涉及创新支持、人才引进、普惠微企、引导投资等多个方面,已形成规模庞大的政策集成创新体系,下文为广东省当前产业扶持政策梳理一览表,供企业进行参考。 1、广东省科技厅各处室项目申报明细情况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预通知粤科函高(2018)1738号;财税(2017)79号;财税(2018)44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2326号;国科发资(2018)208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高字(2018)205号;财税(2017)79号 规划财务处(科技重大专项办公室)政策涉及文件关于组织申报“现代种业”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074号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8-2019年度“激光与增材制造”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075号关于组织申报“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077号关于组织申报“量子科学与工程”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076号关于组织申报“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127号关于组织申报“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128号关于组织申报“新型显示”等6个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129号关于组织申报“智能机器人与装备制造”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139号 规划财务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与金融结合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1703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8~2019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1786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年广东省软科学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1889号关于组织申报“网络协同制造与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食品安全”“精准农业“智能农机装备”等5个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188号关于发布2018~2019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1786号关于组织申报“精准医学与干细胞”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071号关于组织申报“新一代通信与网络”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078号关于组织申报“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2018)2073号 科技交流合作处政策涉及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合字(2018)463号关于转发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合字(2018)517号;国科发资(2018)74号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合字(2018)2227号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合字(2018)2408号;国科发资(2018)264号 产学研结合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征集科技军民融合领域项目的通知粤科函产学研字(2018)1301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学研字(2018)2020号 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政策涉及文件关于提交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立项项目申报书及合同书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通知 政策法规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8)1131号;粤组通(2018)30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8)1671号;国科办政(2018)50号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粤科函社农字(2018)578号;国科办农(2018)17号 项目管理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粤海智桥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奖励办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的通知粤科奖字(2018)14号;国科奖字(2018)41号 2、广东省工信厅各处室项目申报明细情况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第二批)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17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经信融合函(2018)23号;工信厅信软函(2018)185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274号;工信厅信软函(2018)221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320号;工信部信软(2018)126号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第三批)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352号;粤府(2018)23号;粤经信办函(2018)348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办函(2018)15号;工信厅信软函(2018)30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融合函(2018)526号;工信厅网安函(2018)36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粤工信融合函(2018)591号;中办发(2016)48号;国发(2016)28号;粤府(2018)23号 技术创新与质量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24号;国发(2015)28号;粤府(2015)70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51号;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工信厅联产业(2018)19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十七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56号;粤经信创新函(2018)46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111号;工信厅装函(2018)117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二批)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89号;国发(2015)28号;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粤府(2015)7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创新函(2018)135号;工信厅科函(2018)253号;工信部科(2017)324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粤经信创新函(2018)136号;工信部规函(2018)28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和自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18)26号;工信部装(2017)161号 信息化推进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信息函(2018)59号;工信厅科函(2018)118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信息函(2018)93号;工信厅科函(2018)2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粵工信信息函(2018)9号;国办发(2015)41号;粤府办(2018)14号; 工业园区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18)81号;粤办发(2018)17号;粤财工(2016)384号;粤府(2018)78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8年度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18)218号;粤财工(2016)384号;粤府(2018)78号;粤经信园区(2017)237号 技术进步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享受科技创新进口免税政策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8)7号;工企业函(2018)27号;财关税(2016)70号;财关税(2016)71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遴选2018年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8)10号;粤经信规字(2017)10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8)38号;粤经信规字(2016)2号;粤经信规字(2016)3号 节能与循环经济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68号;粤发改资环(2017)76号;粤经信节(2016)372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166号;工信厅节函(2018)257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入库申报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178号;国发(2015)28号;国发(2016)67号;国发(2016)74号 服务体系建设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54号;粤经信规字(2017)2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53号;粤府(2016)20号;粤府(2017)101号;粤经信规字(2017)1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328号 中小企业局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8)13号;工企业函(2018)81号,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 生产服务业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8)12号;工信厅产业(2018)145号 军工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军民融合方向)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军工函(2018)6号;粤财工(2017)176号 技术改造投资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8)76号;工信厅规函(2018)287号 产业发展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8)40号;工装函(2018)113号 财务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186号;工信厅联规(2018)36号 标准与应用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249号;粤府办(2016)29号 3、广东省商务厅各处室项目申报明细情况 外资管理处(开发区管理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54号;粤财工(2017)106号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粤商务规字(2018)2号;粤府(2017)125号;财关税(2016)71号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事项申报指引粤商务资(2018)242号;粤办发(2018)17号;粤财预函(2018)101号;粤商务财字(2018)5号;粤府(2017)166号 对外贸易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2018)173号 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财字(2018)号6号;财行(2018)91号;粤财外(2015)120号 市场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的通知粤商务函(2017)73号;商建函(2017)142号 合作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18)61号 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处政策涉及文件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18)117号;财行(2018)91号;粤财外(2015)120号 电子商务处政策涉及文件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8)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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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盘活闲置厂房专题项目)
一、资助对象 (一)以增资扩产的方式盘活闲置厂房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二)以入驻项目的方式盘活闲置厂房并承诺2年内上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先备案入库,企业上规后才能申请)。 (三)以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方式入驻过渡性厂房并承诺2年内上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资助范围 (一)2016年5月1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实施入驻的盘活闲置厂房项目。 (二)入驻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已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 (三)闲置厂房要求土地权属合法,土地使用权证用途为工业,用地上的建筑物已取得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由属地镇区出具可安全、连续使用证明),无违法加建、改建、扩建行为。闲置厂房盘活要求连片面积达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体闲置厂房盘活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三、资助方式和标准 (一)对入驻企业给予6元/平方米/月租金资助,一定三年。单个项目年租金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对承诺2年内上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入驻项目先进行备案,在企业上规后一次性兑现首两年租金资助。 (三)对于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资助方式和标准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由市政府审议确定。四、申报材料 (一)盘活闲置厂房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承诺书; (三)项目申请报; (四)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十项申报材料清单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我司联系电话:0760-2376879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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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珠海)
关于申报珠海市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的通知一、奖补方向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617号)(附件7)文件要求,“2019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主要对在2016年度及2017年度已进行完工评价技术改造项目,并且符合奖补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奖补”。 (一)企业在珠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实施地在广东省内,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三)企业技术改造完成后,近三年取得新增财政贡献,即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有增量。 (四)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有多个已完工项目的,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大的一个项目申报。 (五)本次申报项目为以前年度已申报过该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时间在2016年和2017年1-12月区间内,且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的完工评价。完工时间的认定,以项目完工评价意见书中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在三年奖补时限内,以前年度已申报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在本次申报中需再次提交申请才能获得奖补资金。 三、工作要求 1.在三年奖补时限内,以前年度已申报过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不需要再进行完工评价、现场核查。 2.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做好企业事后奖补资金网上申报、申报资料存档、信息统计工作,以备审计和监督检查。 请各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送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南方软件园A1栋1109室)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汇总表(模板) 事后奖补资金申请表(模板) 真实性声明(模板) 等等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我司联系电话:0760-2376879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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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水平,大力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提质增效,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 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审判模式,为严重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知识产权案件开设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并积极探索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引入速裁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的专业镇和产业聚集区,复制推广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山古镇模式,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布局建设,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快速响应、快速确权、快速调处“一站式”处理机制。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侵权假冒线索数据的智能化采集分析,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精准度。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展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快速程序,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牵头商请省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负责) 二、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处力度 坚持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力求赔偿标准准确反映被侵害创新成果的市场价值,建立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科学合理的侵权损害赔偿司法认定机制。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或具有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行为,依法提高赔偿数额、加大赔偿力度,并由侵权者承担维权成本。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者的违法成本。加强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失信惩戒机制,将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对不良信用记录较多者实施严格限制和联合惩戒。(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牵头商请省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 打造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为中小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支持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联盟)和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互助金,指导中小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和及时的公益性救济。建设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数据库、案例库和专家库,收集企业境外专利、商标维权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法律等公益服务。开展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涉外纠纷应对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增信增贷作用,鼓励银行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银行开发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借助科技风险准备金池,分担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风险。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机制,推广知识产权保险,鼓励开展同业担保、供应链担保等业务。完善企业和金融机构需求对接机制,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数据库和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评估体系。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组合运用,推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资产混合质押。(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五、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运营 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市场,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库管理,深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鼓励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重点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托管、培育和收储服务,创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专业服务和产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运营质量分级管理,完善提高知识产权未来预期收益的评估方法和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交易线上超市,打造以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为主体、市场化交易机构线上超市为支撑、贯通线上线下的综合交易展示平台。(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降低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成本 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政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对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优化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改革省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扩大创新券规模和适用范围,实现全国使用、广东兑付,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和使用高价值专利等知识产权。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研发,推动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合作,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建立科研成果转化实施体系。(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七、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推进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推广专利电子申请和网上缴费系统,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推动各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建立专利审查员、商标审查员与中小企业创新促进对接机制,组织审查员深入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实践和研发交流。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查询、检索、统计、分析和预警等公共服务。构建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推动商标数据库逐步开放,开展专利、商标信息精准推送。支持各地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和援助服务。支持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创造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八、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加强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支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知识产权学院开展职业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面向中小企业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实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开展多层次、精准化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增强企业的维权意识和自律意识。实施中小企业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知识产权经理人培养计划,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经理人交流活动,促进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计划,培育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