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稳企安商”二十条等惠企利民措施政策解读及办事指引的通告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0〕12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针对人社相关措施制定了政策解读及办事指引,现通告如下:一、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2020年2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二、政策解读及办事指引:(一)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并免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政策解读: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社保费免收滞纳金。疫情期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可延后办理。如因顺延办理退休待遇导致医疗缴费中断的,可在疫情结束后进行医疗费补缴并享受相关医疗待遇。对于已申报待遇、但因疫情缓缴养老保险费导致不能及时核发的养老保险待遇,在补缴到账后核发并补发相关待遇。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的,允许在疫情解除3个月内完成补办,延长期间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服务对象: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交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办事指引:1.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可待疫情解除后再办理,相关待遇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之时开始补发。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已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通过与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无需本人办理认证手续;已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境外人员除外),可通过广东人社APP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原需办理生存认证的居住我市的非本省户籍退休人员及居住境外的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手续可暂缓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办。对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待遇申领无时间限制。延迟申领的,可致电12333进行登记,待疫情解除后再提交相关资料到各人社分局办理,按规定补发待遇。异地定居的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通过广东社保APP和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未按期办理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4.失业保险待遇申报。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申报,相关待遇从审核通过的次月起补发。如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的,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失业登记后,可致电12333或各人社分局了解失业保险待遇申报流程,如符合条件的,可邮寄资料办理。5.失业认证。疫情期间,请统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办理失业认证;如需到人社分局前台办理认证的人员,认证手续可暂缓办理,待疫情解除后补办认证手续,暂缓办理期间失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6.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在我市工伤定点医院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可在医院联网结算。如因疫情影响未缴费的,出院时可在医院挂账出院,待按规定补缴成功后再进行联网结算。工伤保险费在按规定补缴成功后,工伤职工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已结算工伤住院医疗费的(先行支付除外),可在社保自助终端机申报工伤伙食补助费。7.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对于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确认。非本市户籍人员,可邮寄相关认证材料或致电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科备案,待疫情解除后补办认证手续,暂缓办理期间工伤保险待遇正常发放。联系方式:社会保险参保权益记录: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科,88336280;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科,88336001;工伤保险待遇: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科,88336300。(二)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政策解读:根据《关于实行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我市自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从基准费率0.8%分别按一、二档下调为0.48%、0.64%,第三档仍为0.8%。2019年10月1日起,第一、二档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进一步下调至0.32%、0.48%,第三档仍为0.8%。实施浮动费率后,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平均缴费费率降至约0.389%。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市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下调至0.225%,执行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服务对象:我市各类企业。联系方式:养老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8302002;工伤保险与劳动能力鉴定科,联系电话:88320004。(三)由地方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对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劝导已进行就业登记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务工人员暂不返回中山上岗,且已按规定为其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政策解读:按照国家、省、市、镇区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企业,劝导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就业登记,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务工人员暂不返回中山上岗,并向务工人员发放劳动报酬的,每人按2019年12月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3653元50%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服务对象:按照国家、省、市、镇区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企业。办事指引:1.申请材料:①《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附表1);②往返交通票据证明;③企业向暂不返回中山上岗务工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记录、现金签收记录等)。2.受理审核:向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方式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或到所在地人社分局窗口递交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资料。3.公示: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4.审批拨付: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联系方式:就业创业科,联系电话:88323349。(四)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补贴企业,最高可达50%。政策解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企业支出的此项工资成本,通过本政策予以适当补贴。按照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的职工2020年1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即为每天补贴金额。总补贴金额根据职工接受疫病治疗或医学观察隔离的实际天数计算。服务对象:按照国家、省、市、镇区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且按规定支付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者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职工的工资,并为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办事指引:1.申请材料:①《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②职工接受疫病治疗或医学隔离观察的证明(以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为准);③企业支付劳动报酬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记录、现金签收记录等)。2.受理审核:企业在疫情解除次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向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方式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或到所在地人社分局窗口递交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资料。3.公示: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4.审批拨付: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联系方式:工伤保险与劳动能力鉴定科,联系电话:88320004。(五)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经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自主或委托机构开展职工线上适岗培训,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给予企业补贴,每人补贴最高1000元。政策解读:本市各类企业,经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同意后,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行业协会、学会等)采取线上培训形式,免费开展企业职工(本企业招用的职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服务协议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的,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最高1000元。服务对象: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开展职工线上适岗培训,按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且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的企业。办事指引:1.线上申报: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申领所需的相关信息,由人社分局审核。2.线下申报:《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未正式启用前:①企业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社分局提交《中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单位)申请表》(附表2)及附件材料;②人社分局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申领材料进行审核;③经审核通过的公示5日;④公示无异议,支付补贴资金。联系方式: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88221132。(六)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实施稳岗返还;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并已受理符合条件的受影响企业,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返还,对已符合有关政策的约4亿元稳岗返还资金将及时发放到位。政策解读: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参保满12个月;(二)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度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32%,其中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超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此政策。符合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的我市受影响企业,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申请并受理,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受影响企业,涉及约4亿元稳岗返还资金,将于2020年3月31日前发放到位。服务对象: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已完成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申请并受理,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办事指引:1.申请办理:企业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按流程进行稳岗补贴申请。2.受理审核:按系统提示填写数据并上传已盖章申报表扫描件,提交审核。3.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申请企业稳岗返还企业名单、涉及金额等信息在局政务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4.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企业稳岗补贴核拨手续。联系方式:养老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8302002。(七)符合政策规定的初创企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解读: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吸纳就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3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服务对象: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办事指引:1.申请材料:①《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表3);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③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受理单位工作人员核验原件并复印,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已办理创业登记无需提供);⑤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⑥企业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初创企业无需提供);⑦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2.受理审核: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中山市网厅进行网上预申请。申请材料可邮寄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资料。3.公示: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4.审批发放:属镇区支付补贴资金的,经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后,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属市级支付补贴资金的,人社分局受理、审核、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联系方式:就业创业科,联系电话:88323349。(八)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民营企业,每引进一名给予最高18万元的补贴。政策解读:根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实中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有关企业引才补贴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在对第1至8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给予补贴基础上,同步给予所在的民营企业引才补贴,补贴额度与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当年度的市政府津贴金额相等。一至八层次人才每月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为5000元—600元,三年最高可达18万元。服务对象:申报主体为我市民营经济企业,即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控股企业外的企业。办事指引:1.申请材料:①《中山市民营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附表4),加盖单位公章;  ②获认定、评定的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③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企业控股状态认定材料。2.受理审核:企业可在每年3、6、9、12月均可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将于2020年2月底开通本事项)申请企业引才补贴。3.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4.审批拨付: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联系方式: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88260730。(九)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由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解读:按照国家、省、市、镇区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招用一名新员工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服务对象: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办事指引:1.申请材料:①《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②与招用新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2.受理审核:向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方式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或到所在地人社分局窗口递交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资料。3.公示: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4.审批拨付: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联系方式:就业创业科,联系电话:88323349,88221161。(十)对重点企业新招人员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重点企业或负责招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补贴。政策解读:重点企业指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以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以下简称五类企业),经市工信、发改部门登记备案。五类企业新招人员需依法进行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市人社部门核实后,按标准核发待遇。同时符合上述第(九)条规定的重点企业可叠加享受本条所列补贴。服务对象: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事指引:1.申请材料:①《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②用人单位就业登记表复印件;③新招聘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信息)。2.受理审核:向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方式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或到所在地人社分局窗口递交资料)网上受理地址待公布。3.公示: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4.资金拨付: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联系方式: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8826073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20-02-20
  • 关于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文书的公告

    为增强商标异议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   商标异议决定文书将自交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上予以公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当事人书面请求不公开,且商标局认为该请求合理的;  (三)我局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其他特殊情形。  社会公众对公开的商标异议决定文书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在中国商标网“公众留言”栏目留言。  (二)拨打咨询电话:010-63218500-5-7。  公开的商标异议决定文书仅供查询人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非法使用文书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0年2月18日

    行业资讯 2020-02-19
  • 英国Nanoco起诉三星电子侵犯其量子点显示技术专利

    2月18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英国纳米技术公司Nanoco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对三星电子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它的量子点显示技术专利。Nanoco表示,三星电子及其附属公司都蓄意侵犯其有关量子点技术的专利,因此该公司正向法庭寻求永久禁令,禁止三星进一步侵权,以避免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该诉讼声称,三星电子侵犯了Nanoco的美国专利,分别是US7588828、US7803423、US7867557、US8524365和US9680068。在这起诉讼中,三星电子、三星显示(Samsung Display)、三星综合技术院(Samsung Advanced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三星电子视讯显示(Samsung Electronics Visual Display)和三星电子美国(Samsung Electronics America)被列为被告。所有这些公司都参与了用于该显示市场的零部件和完整组装部件的生产和销售,特别是使用量子点来“显著增强”用户观看体验的电视。Nanoco董事长克里斯托弗•理查兹(Christopher Richards)表示:“过去,该公司曾与三星合作开发了增强型量子点。因此,当三星终止合作,在没有与Nanoco签订授权或供应协议的情况下推出量子点电视时,我们感到很失望。”理查兹还表示:“作为一家专注于新型纳米材料设计、规模化和制造的英国企业,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我们的平台技术和支撑我们平台的知识产权,这一点至关重要。”他还表示,虽然该公司已经对三星提起诉讼,但Nanoco仍在继续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商业解决方案。目前,三星电子还没有对Nanoco做出正式回应,也没有对此做出辩护。目前,三星QLED显示屏是该公司电视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报道,仅在2019年,三星就售出了590万台QLED电视。(来源: TechWeb.com.cn 作者:小狐狸)

    默认栏目 2020-02-19
  • 中山市关于进一步鼓励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部署,全力推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运行,决定对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的员工实施补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适用范围对我市积极复工复产且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规上工业企业(国有企业除外)、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急防疫物资生产与服务企业以及高端研发机构等重点企业。具体名单分别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确定。二、补贴对象及标准上述重点企业在2020年2月28日前复工复产的,对已上班员工按照300元/人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贴。三、申领程序(一)申请材料:1.《中山市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员工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劳动用工资料,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二)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补贴申请(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或窗口递交资料)。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负责受理、审核资料。(三)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四、经费安排本次补贴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以上补贴如有与省市其他补贴政策重叠的,就高发放。点击下载原件

    默认栏目 2020-02-18
  • 取消备案!中山全面调整企业复工条件

    今天(2月18日)上午,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第24场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局副局长赵湘介绍中山市企业复工复产最新政策措施。2月17日,中山市召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取消以备案、承诺等形式,限制企业复工复产的做法,清理取消对企业超出防疫必要的复工条件和要求。当前,疫情一级响应状态并没有结束,请企业仍然要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在复产前、复工中都要将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主要内容包括:在复工复产前,请企业:一要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制定完善内部责任机制、疫情应对预案,明确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二要做好员工返岗排查。复工前要全面排查所有员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分类分批指引员工有序安排返岗。对疫情重点区域员工及有“两史”(疫情重点区域旅游史和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落实点对点提醒要求,引导员工暂不返岗。三要落实防控设施设备。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发放工作,返岗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有条件的企业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置医学观察点,观察点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生活设施齐全、通风情况良好的区域,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管理。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向属地政府寻求协助。在复工复产中:一要开展日常卫生消毒。每日对人员接触型设备、办公用品、餐具等进行消毒,保证洗手设施正常,员工进入办公区域、车间、宿舍应先洗手,上班前对手进行消毒,做好防疫措施。二要开展日常体温检测。员工每日在进入办公场所、车间前要筛查体温和健康状况。在工厂、食堂、宿舍、车间等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根据员工体温检测显示情况分类、分流处理。发现发热37.3℃以上的人员立刻转送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检查,并向属地政府报告。三要开展员工日常健康管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安排人员,负责每天收集掌握人员健康信息,观察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和员工出行报备制度,动态掌握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四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有宿舍的企业应按照封闭式管理要求实行防控,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没有宿舍或宿舍条件不完全满足员工居住需求的企业要与社区联动,做到员工的工作地点、居住地点、交通路线“两点一线、轨迹可循”。做好企业集中生产线、住宿区、厂房等人员密集区防疫工作,要求按时消毒。禁止举办人员密集型培训、聚会。用餐应尽量采取错峰就餐,避免聚集,有条件可以使用分餐制。发现新冠肺炎病例的应急处置:如复工企业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请企业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并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将立即安排应急处置团队,会同医疗人员对病例进行隔离、检查、治疗,对工厂相关区域进行消毒,结合专业疫情防控建议,给予企业防控意见,请各企业予以支持配合。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遇到实际问题可向属地政府咨询反馈。政府将履行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指导、监督职责,与企业面对面、心贴心,倾听企业诉求,回应企业关切,切实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解决用工短缺、资金需求、物流运输、防疫物资保障、日常疫情防控等实际问题,近日中山市颁布了稳企安商20条,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大支持、优化服务、强化保障等四个方面共提出20条具体措施,各项举措都向广大企业发出一个明确信号,企业稳,经济稳,企业有未来,中山才有未来,中山必有未来,企业明天会更好。疫情面前,政府将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来源:中山日报

    行业资讯 2020-02-18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科技攻关 实施科技惠企行动 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强化科技攻关  实施科技惠企行动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攻关作用支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科技企业渡过难关,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一)启动科研应急攻关。设立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应急专题,围绕重病肺炎临床救治、院感综合防治技术、病毒溯源与流行病学、致病机理、疫苗开发和生产、药物研发等方向,采用定向组织、揭榜制等方式,分批次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获得立项项目经费可先行下达承担单位,由承担单位实行包干使用,对科研经费开支科目比例不做要求。联合省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单位,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和产品,快速推进一批疫情防控技术成果的使用验证和推广应用。  (二)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部省联动积极参与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科研联合攻关;省市联动围绕公共卫生与健康、重大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与应急防控等领域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等部署重点科研任务,省、市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不少于5亿元。在省财政科技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支出领域增加疫情防控方向。  (三)加强科研临床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以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为着力点,建立多部门协同推动科研成果临床应用机制。加快补齐我省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体系中重大平台缺乏、供应链不完整、配套能力不足的短板,将疫情防控作为省(重点)实验室、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的重要方向,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和检验检测平台,完善临床研究基础条件设施。优先支持在应对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申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二、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四)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省科技创新券2020年预算额度比上年增加一倍,进一步优化、简化流程,依托第三方平台“华转网”实现全程线上操作、即兑即付。扩大创新券支持范围,纳入疫情防控科技攻关所需的实验动物研究开发、检验检疫、材料测试等。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公司的支持比例,珠三角地区由30%提高到4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由35%提高到45%。在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的创新券服务机构,优先评为优秀机构并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奖励。  (五)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支持全省高新区、国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对在孵科技企业免收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二个月租金。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星创天地根据实际情况为创新创业者减免租金。对疫情期间做出重要贡献的孵化载体,在全省年度运营考核评价中予以评优支持,省市协同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后补助中择优给予经费补助。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惠企政策线上宣讲和辅导,帮助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工作;促进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更好更快落实。  (六)深化科技金融服务。主动协调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金融服务需要提供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立项、成果和能力评价等相关信息,帮助初创型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获得优惠贷款。对已进入省级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的科技型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支持合作银行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展期,贷款展期后继续享受省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对抗击疫情作用突出的科技型企业新增贷款,按其实际贷款额度的1%给予每家银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推动相关国有投资平台通过小贷、融资租赁、担保等业务方式给予抗击疫情企业资金支持;指导省创新创业基金对研究疫情防治技术和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优先给予尽职调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投资支持。  (七)开展科技暖企行动。组建科技暖企志愿者服务队,赴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对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取得的成果、技术和产品,指导企业率先应用。加强疫情对科技企业影响的统计和监测,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帮扶,会同地市科技部门、高新区等,畅通产学研结合服务,帮助企业对接在复工复产中所需的专家指导、技术服务,解决在研发中遇到的科研用试剂、材料短缺及购置、运输等问题。  三、强化疫情防控科技合作和人才支撑  (八)加强疫情应对科技合作。加强与港澳在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上的合作,支持港澳机构和科学家参与我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加强与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国家和友好省(州)科技创新部门的联系,加强多边和双边疫情防控联合科研攻关,支持我省有关机构积极开辟国际合作渠道,对与国际组织和有关领域领先国家开展的合作项目,优先立项或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九)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支持入选国家、广东省及其各地级以上市重大人才工程的科技人员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对其中行之有效、应用广泛的防治技术和产品设备,择优纳入省重大人才工程给予接续支持,不受申报名额及年龄限制,不设论文、专利、经济效益等指标。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在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给予资助,并发放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优粤卡”。省科技厅主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及用人单位,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职称评审开设“绿色通道”实行重点推荐,支持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十) 配合实施“战疫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面向国家、广东省及其各地级以上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为实际控制人、股东或主要研发人员的在粤注册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配合省人才办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提供免抵押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提供利率优惠,贷款期限最长10年,相关申请资料和手续从简从快,并减免贷款涉及的相关评估、登记费用。鼓励其他金融机构推出类似产品或相关服务。  (十一)做好来粤工作外国专家的服务。为应邀来粤参加疫情防控的外国专家开辟绿色通道,即时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并提供口岸签证办理等出入境便利;外国专家凭确认函或邀请函,直接在我省口岸签证机关申请R字或F字临时签证入境(30天以内);采取“先承诺后补交”方式开展工作许可延期、注销、变更等事项;省科技(外专)部门对外国专家在粤期间所需的国际往返旅费、生活补贴等相关费用给予一定资助。对积极参加疫情防控的外国专家,优先支持申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开通英文咨询服务电话热线,积极做好在粤外国专家疫情防控指引和安抚纾解工作。  四、改进和优化科技管理服务  (十二)发挥重大创新平台战略基础作用。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省级重点科研机构等聚焦疫情防控科技需求,主动提供药物研发、疾病溯源、快速检测等技术服务,开放AI算力、运算模型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省实验室、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围绕应对疫情防控自主设立的应急科研项目,择优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鼓励联合各类科研机构、科技企业集中力量协同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十三)优化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实现科技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省科技厅相关业务部门按照便利化原则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确需纸质材料的可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疫情期间,重大项目启动会、论证会可采用视频方式召开;对受疫情影响且完成时间在2019年12月后的在研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并审核,验收时间可按延期六个月执行,项目延期不影响其承担单位及项目参与人员的诚信记录;对确需组织验收的项目,利用互联网技术采取无纸化形式开展验收或委托项目主管单位直接验收;优化项目中期评估方式,加快拨付疫情期间立项项目科研经费。  (十四)扩大科技信息数据开放共享。鼓励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和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开放共享实验数据、临床诊治案例、传染病学统计资料等重要信息,协同抗击疫情,共享相关数据可视同学术成果,作为科研评价的重要指标。在省科技厅公众网及“华转网”等科技平台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相关防治技术、最新研究成果和产品信息。在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广州服务站的“新冠肺炎应急文献信息专栏”面向社会大众和科研人员免费提供在线文献检索和获取原文文献传递。  (十五)加强应急科普宣传。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发挥科普正面引导作用,组织引导医疗疾控、科普教育基地等机构平台,及时广泛深入开展科普传播。对于科普宣传成效显著的项目,省科技计划择优立项支持。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科普、技术与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实施“互联网+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指导农村抗疫复产、村民预防营养康复、科学开展春耕春种春防等工作,相关工作可视同实施重点派驻任务。  五、激励广大科研工作者树立崇高的科研价值导向  (十六)树立正确的科技奖励和评价导向。对在疫情防控前线工作或对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的科技人员,优先推荐参评省科学技术奖和省人才荣誉称号。对参与疫情防控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政府友谊奖和广东省友谊奖。对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不受应用效果满两年以上、课题须结题验收等限制,优先推荐参评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会同省科协等部门对疫情防控中产生的优秀科技成果,择优颁发优秀成果证书。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优先奖励在疫情防控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科研单位。  (十七)倡导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弘扬科学报国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广大科研工作者不追求发论文、抢新闻,勇于创新、严谨求实,争分夺秒、刻苦攻关,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的战斗中,把论文写在抗疫一线。及时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重大科研成果,做好典型带动和模范引领,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1年)

    行业资讯 2020-02-14
  • 野狼disco是否侵权?

    2月3日,网上流传一篇《正式律师函:〈野狼Disco〉到底侵权了吗?》,指责董宝石的说唱歌曲《野狼disco》侵犯了Ihaksi的名为More Sun伴奏的版权。2月3日晚,宝石老舅在微博直播进行了回应,称其曾经购买过该伴奏的非独家许可权。2月3日,网上流传一篇《正式律师函:〈野狼Disco〉到底侵权了吗?》,指责董宝石(宝石老舅)的说唱歌曲《野狼disco》侵犯了Ihaksi的名为More Sun伴奏(beat)的版权。作为律师,当然不能偏听偏信一面之词,2月3日晚,宝石老舅在微博直播进行了回应,称其曾经购买过该伴奏的非独家许可权。在了解了双方的证据后,事情的脉络已经基本清晰。宝石老舅使用了Ihaksi的伴奏,自己填词作曲完成了作品《野狼disco》。Ihaksi的律师声称《野狼disco》侵权的证据是其伴奏留有音频数字水印。但宝石老舅展示了自己在https://www.beatstars.com/上的购买记录,该购买记录显示宝石老舅于2019年7月12日通过该网站以99美元的价格获得了伴奏的非独家许可。至于保留了伴奏的音频数字水印,宝石老舅称因为大家已经习惯了有水印版本,并且是否保留水印也完全是创作者的个人自由。在BeatStars网站的Ihaksi的个人主页(https://www.beatstars.com/ihaksi/tracks)上,More Sun已经下架,结合当事人的叙述,可知该伴奏在中国的相关权利已于2019年11月15日(不知是准备仓促还是没有进行核查,该合同的3.3条有一处打字错误“exclusively and exclusively”)独家许可给一家传媒公司。但这一独家许可显然不能对抗宝石老舅之前在7月份获得的非独占许可,宝石老舅仍然有权在7月份许可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伴奏。从Ihaksi在网站的其他作品可知,其销售的伴奏提供的多种许可模式中包括无限制和独家两种模式,这两模式的简介完全一样,都可以:用于音乐录制、分发无限制的拷贝、无限制的线上音频流、无限制的音乐录影带、盈利性现场演出以及无限制的电台广播权。结合网站的说明可知,这两种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独家”模式是将伴奏的所有权转移给购买者。从网站上预览的协议可知(并与当事人双方的证据验证),该授权协议的内容包括:l协议有效期为从生效日起5年。这意味着2024年7月12日起,使用More Sun伴奏的《野狼disco》需要获得额外许可才能继续播放。l被许可人(宝石老舅)可以将伴奏无限地用于非营利性演出。这句话隐含的意思似乎是不能将该伴奏用于营利性演出。但是该条款之后记载了被许可人,而非许可人(Ihaksi)可以获得补偿,令人有些摸不着头脑。另外,结合购买页面记载的允许“盈利性现场演出”,该条款本身该如何解释,仍然是有争议的。但是在协议的杂项部分记载了该许可不包括盈利性公开演出,应该讲对宝石老舅是不利的。l被许可人(宝石老舅)可以将同步权用于网络流媒体,但不包括电视、电影、游戏的同步权。我国著作权相关的法律没有规定“同步权”,因此该条款在我国法律下意义不大。l被许可人(宝石老舅)要将来自集体组织的至少30%的版税收入授予作者。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音乐人从音著协等集体组织获得的版税收入极其微小,并且很可能在5年内都不会有显著改变。因此,该条款目前并无太大的实际意义。l被许可人(宝石老舅)需要对“Ihaksi”进行适当署名。宝石老舅在所有出处都标明了“Ihaksi”是编曲作者,自己是词曲作者,这一标注符合实际情况以及行业惯例。l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是依据芬兰法律在芬兰进行仲裁。这意味着作者不能针对该协议在中国起诉宝石老舅,但另一方面,作者可以在中国起诉宝石老舅版权侵权。宝石老舅则可以以合同约定作为侵权抗辩。但这一法律问题还较为复杂。综上,宝石老舅使用More Sun伴奏的《野狼disco》并未侵权,但这一情况将在2024年7月12日起发生变化。唯一有争议的是宝石老舅是否能够使用该伴奏用于盈利性演出,从合同本身来看,对于宝石老舅不是十分有利;但结合其他情况(例如网站记载,该合同是格式合同),宝石老舅也并非没有胜算。最为关键的是,宝石老舅接下来要如何应对,是推广remix版?还是付钱买平安?让我们拭目以待。

    默认栏目 2020-02-13
  • 通知 | 科技部办公厅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

    国科办资〔2020〕9号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广大科研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对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事项  1. 项目申报时间调整。目前所有处于申报期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在原定时间要求基础上延后30天,同时相应的评审立项工作安排顺延。  2. 项目验收时间调整。对于实施期已结束正在准备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项目,材料提交时间将3个月延长为6个月。已提交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项目,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后续工作的时间视情况顺延。  3. 项目实施周期调整。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项目实施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此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任务的,可立即启动课题绩效评价和结题审计工作,提交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材料。项目研究人员在申请新项目时,限项时间按原任务书实施期结束时间为准。  如核心研究团队身处疫区或直接投入疫情防控诊治一线、关键任务实施受到疫情严重影响需要进一步延长实施周期,项目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出申请。  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不在上述范围的在研项目,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延期申请。  4. 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安排调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可将原计划进行的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等工作适当延期,并及时通知项目牵头单位。  二、相关要求  1. 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服务支撑单位要按照上述调整要求,及时做好工作统筹安排,进一步深入落实“放管服”各项要求,充分运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在及时高效办理项目调整事项、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等方面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能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服务,推动国家科技计划任务有序顺利实施。  2. 请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循国家、地方的各项防疫要求,减少人员聚集,确保科研人员健康安全;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做好科研团队、科研资源等的统筹协调,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需求。                 科技部办公厅              2020年2月12日

    行业资讯 2020-02-13
  • 开展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各处(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组织实施企业合同履行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的规定,引导企业诚信守约经营,鼓励支持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省市场监督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书面申请材料  (一)《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企业2019年度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项材料;已公示201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提供第(二)项材料。  三、活动安排  (一)申请公示企业应于2020年1月 20日至3月31日期间于网上提交申请:1.登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sz.gdgs.gov.cn/login,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2.在网上填报企业申请公示相关事项,并自行下载打印《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或《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备妥相关书式材料。  (二)企业完成网上申请后,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相关书式申请材料提交至受我局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核查推荐,(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及联络方式见附件)。符合推荐条件的,由行业协会(商会)统一将书面推荐意见及企业申请材料于2020年4月10日前报送我局。行业属性不明确的企业,可在我局委托且自愿接受非会员申请的行业协会(商会)中选择一家提交申请材料,由该协会(商会)加具推荐意见后将书面推荐意见及企业申请材料报送我局。  (三)经我局书式审查和征信后,于2020年6月1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守重公示系统”中统一予以公示,并在该系统中企业公示页面展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电子版)。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匾,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我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关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amr.gd.gov.cn/)和“守重公示系统”中有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信息,我局不再另行发函通知。  (二)申请公示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及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我局将撤销其公示信息,被撤销公示企业将连续4个年度禁止参加公示活动,并在“守重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告。  (三)受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须严格遵守《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在省市场监管局的委托范围内,接受省市场监管局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做好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并接受公示企业和社会公众监督,不得利用公示活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严格禁止“搭车”收费、强拉入会等增加企业负担或变相收费等行为,如存在以上行为,企业可向省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20-02-13
  • 广东八大举措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囯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要求,采取八大举措全面推动全省知识产权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全面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抓严抓实。1月19日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及扩大会议、全省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2部门联合双打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部署知识产权领域疫情防控工作。1月21日,成立省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1月23日,局领导小组升格为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省领导任组长。  二是全力纾缓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压力。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服务企业应对疫情困难的通知》,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扶持。摸查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产业、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尽快复产复工。  三是组织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和科研攻关。针对防控疫情应急的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发动专业服务机构,迅速开展口罩生产设备、红外测温仪等行业专利导航,建立疫情防控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对相关企业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开展“问诊治病”,为疫情防控中小微企业开展“义诊”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创造条件恢复生产、扩大产能。  四是切实降低疫情防控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性成本。积极与当地金融监管、发改、工信、财税等部门沟通,配合有关部门确保知识产权金融扶持、减税免税等政策及时落地。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工作优势,免费为疫情防控相关行业、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推动相关行业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提供知识产权支撑。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部署上线抗击新冠病毒肺炎专题专利数据库,并免费为公众开放。  五是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水平。暂停面对面服务,优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流程,积极引导申请人、代理机构、社会公众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知识产权业务,强化线上咨询服务。建立企业专利代办服务绿色通道和专利权质押登记快速通道,缩短业务办理时限,提升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的能力。  六是组织知识产权领域技术专家为疫情防控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发动行业内专利技术专家成立知识产权系统“抗击新冠病毒专利援助服务团”,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口罩设备行业、红外线探温计以及与疫情相关的生物医药相关药物行业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检索和专业咨询服务。  七是强化系统内部防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全面部署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防控措施,加强对全系统人员健康安全管理,做好人员流动信息统计,实施工作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组织省局干部取消休假,返岗正式上班。向全省系统印发疫情内部防控指引及防控手册,指导系统内认真抓好疫情防控措施。及时为一线执勤人员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严格做好办公区域的体温筛查和消毒工作,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八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发挥全省系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防死守、不留死角,让党旗在知识产权领域防控疫情第一线高高飘扬。加强人文关怀,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慰问,及时掌握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工作。向相关社会组织发出疫情防控工作倡议书,广泛发动社团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勇于担当作为,履行社会责任,汇聚起疫情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行业资讯 20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