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惕!商标注册骗局:你的商标被驳回了!

    近年来,知识产权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商标侵权事件一波接着一波,大小企业都开始重视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一般需要9-12个月左右的时间。但很多客户在申请注册商标后,收到自称来自商标局相关单位的通知,通知其正在申请的商标因XXX原因被驳回了。这个时候要提高警惕了,你有可能会遭遇商标驳回的骗局。创业初期林女士为了能够更好地经营自己的产品,她迫切需要注册一个自己的商标,于是林女士通过网络渠道找到XX商标代理公司,想注册自己的商标。因为着急使用,把注册材料交给代理公司后,就回去准备其他事宜,一切就等着商标能够尽快申请下来,好将自家产品马上推向市场。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林女士接到某代理机构打来的电话“您好,林总吗?我是北京某商标案件审查处的。您之前是不是注册了一个**商标,公司名称是***有限公司,商标代理机构是**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申请类别是**类,公司地址是***,我现在通知您一下,您的商标被驳回了,驳回原因是……”对方详细地描述出自己的信息,甚至连公司地址、公司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信息都了如指掌,对方还称:“您之前找的商标代理公司,业务专业程度不高,商标检索不准确,才导致您商标被驳回的情况。”林女士慌了,创业期间为了公司发展自己起早贪黑,时刻惦记着自己的商标能否注册下来,为此辛辛苦苦准备了大半年,商标竟然被驳回了,而且原代理机构竟然没有通知她!在焦虑和气愤的驱使下,林女士给原来的商标代理机构打电话,对他们进行了谴责。也是在这种状态下,无论原代理机构如何解释商标注册的法定程序、要以收到商标局的官方驳回文件为准等等,林女士都听不进去。接下来的几天,所谓的“北京某商标案件审查处”工作人员连续给林女士打电话,并告知林女士要赶紧做驳回复审,以挽回自己的商标。最终林女士在怀着对原代理机构的气愤缴纳了4500元,将驳回复审交付给这家声称专业可靠的机构。但是交了费用的林女士,再也没有接到“北京某商标案件审查处”工作人员的电话。一个月后,原代理机构联系林女士,商标根本就未被驳回,已经进入初审公告了!林女士一时之间懵了,在代理机构的指导下,她在官网进行了查询,还真的有商标初审的公告。那之前那通自称“北京某商标案件审查处”的电话是怎么回事?结果发现,这个所谓的“北京某商标案件审查处”根本不存在,无论是国家商标局的备案,还是百度查询,林女士都没有找到任何关于此机构的信息,林女士方才如梦初醒,惊呼上当!那么为什么他们能得到商标的一手消息呢?商标信息分两种,一种是商标基本信息,比如商标申请人名称、商标类别、商标图形等;一种是商标审查信息,即商标申请审查中所处的流程,比如商标是否通过初审,商标申请是否被驳回。商标申请2-3个月后,商标局就会将商标基本信息公布在官网上,任何人都可以在中国商标网上查到这些基本信息,所以他们能得知你们的商标基本信息,并不奇怪。我们发现,通常情况下,以打电话的方式通知你商标被驳回的人,一般会以这几种身份为借口:1、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局直属单位的从业人员;2、其他商标注册代理机构;3、委托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商标局是国家行政单位,商标驳回通知一般采用信函、通知书的形式发送至原商标代理机构,而不会以任何口头形式进行通知。所以,如果收到类似电话,别轻信。切记,商标驳回必须以国家商标局的驳回文件为准。那么如何防止被套路呢?1. 认准商标局的正式发文。没有通知书,只有电话口头传达,这种手法不能信。2. 相信传言不如相信专业。这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你的原代理机构,先了解情况。3. 商标驳回不等于结束。即使商标真的被驳回了,申请人也不必太过惊慌,商标驳回复审也是商标注册流程的一部分。就是说如果驳回并非是因为硬伤造成,如商标本身违反商标法明确不得注册商标等,那我们在专业经验的指导下提出复审请求,分析原因,合理应对,还是有可能成功通过审核的。最后,再次提醒申请人,无论是谁通知你商标被驳回了,请先不要盲目轻信,一切以收到盖上红章的商标局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为准。

    知产课堂 2020-11-13
  • 群控系统刷量营销,抖音申请诉中行为保全成功!

    抖音作为当下最火的短视频APP,其用户高达数亿,从抖音带出来的产业也不计其数。而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持续激烈的市场竞争,虚假流量灰黑产业链围绕着群控软件逐渐形成起来。不过,面对群控软件向短视频领域的扩散,短视频平台仍坚守法律底线,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抖音短视频”App的运营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近来就因群控系统刷量营销问题开展了一场维权行动。微播视界公司诉某公司不正当竞争“抖音短视频”App系由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运营的短视频分享平台,旨在帮助大众用户表达自我、记录美好生活。截至2020年1月,抖音日活跃用户已超过4亿,并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被申请人某公司为“抖音云控”(www.yyunkong.com)网站、“抖音云控”营销系统的开发者和运营者。据了解,被申请人通过“抖音云控”网站宣传、推广涉案群控系统,向客户销售涉案群控系统的使用账号和安装有“用云控”App和已登录抖音账号的手机。通过涉案群控系统的批量登录账号、自动随机点赞、自动随机评论、自动随机转发、一键批量涨粉、批量同城圈粉、批量关注好友、批量私信、一键群发消息等功能,可以实现被申请人网站宣传的“通过暴力、直接、高效的捷径模式,直接实时关注监控竞争对手的粉丝以及新增粉丝,并向竞争对手的粉丝发送私信,做广告推送,竞争对手通过经过数年发布高价值的视频等内容才沉淀的粉丝被我们短时间内直接获取,同时新增客户也被我们直接获取”等疯狂引流、暴力变现等目的。被申请人开发运营的涉案群控系统通过模拟真人行为,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规模化、自动化批量操作,妨碍、破坏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从而实现其疯狂引流和暴力变现的目的。而抖音方面称:抖音App的核心产品模式是向用户精准分发优质视频内容。经过长期的经营投入,微播视界公司已为抖音积累了巨量的用户资源和优质的行业口碑,构筑了高质量的真人短视频分享生态。被申请人的行为一方面干扰了抖音的精准分发机制,削弱了用户分发精准度,降低抖音产品用户体验,增加了抖音产品风控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亦危害了抖音用户隐私与安宁,不正当截取抖音商家的推广流量,且其产生的大量虚假账号,极其可能被用于诈骗、传销等非法活动,严重危害抖音用户安全,损害抖音用户合法权益。被申请人通过涉案群控系统为自身谋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综上,被诉侵权行为利用了申请人的竞争优势,妨碍、破坏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恶化了抖音用户的产品体验,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给微播视界公司的产品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抖音申请诉中行为保全成功针对此侵权行为,微播视界除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外,考虑到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周期,若不立即禁止被申请人宣传、推广、销售、运营涉案群控系统,必将使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申请诉中行为保全。提出的理由如下:首先,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对“抖音”产品的用户资源、短视频资源和商业模式享有合法的竞争性权益。其次,被申请人的销售规模大、增长速度快,不采取保全措施会对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最后,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造成的损害远超过采取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针对该申请,被申请人辩称:一、被申请人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尚需论证,其不存在主观恶意。1.涉案群控系统并非其自行开发,而是从第三方浙江爱电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电公司)处购买。被申请人并不知晓涉案群控系统会存在违反抖音平台规则的风险2.涉案群控系统的基本运行原理并未破坏抖音系统。3.涉案群控系统的功能残缺,无法实现其宣传的各项功能,而且该系统的最终实现效果及执行效率非常差。二、即便认定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结果并无微播视界公司主张的严重,所谓全球客户2万多家、2.3亿元销售额可能是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受到被申请人网站上的一张爱电公司提供的阿里云营销广告的图片误导,被申请人的实际真实客户仅有200多户,绑定的端口设备数量仅有2900多台,通过涉案群控系统执行相关指令数量不到3万多条,交易流水仅有10万余元,因未有盈利空间,被申请人的服务器在2020年6月已经停止运营。可见,被申请人的经营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非常小。被申请人实际已停止侵权,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要求行为保全裁定意义不大。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对抖音产品的用户资源、短视频资源和商业模式享有合法的竞争性权益。涉案群控系统妨碍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干扰了抖音平台的精准分发机制,破坏抖音平台的评价体系和产品的生态环境。本案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会使抖音平台的用户体验和产品粘性下降,进而影响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的整体商誉,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且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另外,虽被申请人抗辩其侵权行为已经停止,但并不能保证涉案群控软件不再宣传、推广、销售、运营。综上,综合其他考量因素,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准许。裁定该公司立即停止宣传、推广、销售、运营针对“抖音”App 的群控营销系统,效力维持至该案裁判生效之日止。据了解,这也是法院首次针对“抖音”平台上的群控软件颁布司法禁令。因此,面对虚假流量横行、激烈竞争不断的互联网市场,使用不正当的网络产品欺骗、误导用户终究是两败俱伤的选择,坚守底线、规范竞争才是赢得市场的最优选择。

    默认栏目 2020-11-12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11月9日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工业和信息部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第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我市“两业”融合,进一步强化现代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的提质赋能和引领推动作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创新集聚,现在全市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顺应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趋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产业升级。以制造业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试点,加快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探索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动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打造多元化融合发展的新主体,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互动发展,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功能、集聚效应和能级水平。(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努力为试点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政策条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试点企业探索“两业”融合新路径、新业态、新模式的主动性,培育“两业”融合发展新动能。——补齐短板,延伸链条。针对我市产业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制约,通过试点突破,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中间产品质量,为制造业结构升级提供新动能。——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试点企业要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和自身优势,努力形成既符合自身实际又能在全市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对全市产业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试点先行,分类推进。把握试点工作的探索、引领作用,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申报企业条件成熟度、试点经验可推广性等,采取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分批次、分步骤滚动实施。(三)主要目标2021年—2023年,争取用三年时间,评选20家左右“两业”融合试点企业,评选2-3个试点园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做法,推出一批新路径、新模式、新业态,企业的创新引领能力、产业渗透力、品牌影响力以及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投入增加,增值服务收入比重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业企业引领推动制造业创新升级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方式多元,带动效应明显。二、主要试点任务(一)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重点围绕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制造化两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发挥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作用。1.制造业服务化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运维管理、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培训、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环节延伸,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着力做大做强;促进制造业规上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大幅度提高向全社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服务的能力。重点推进智能家居、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健康医药等产业的服务化。(1)智能家居产业。引导家电、家居、锁具、灯饰、五金、建材等企业开展智能化、规模化、个性化定制和模块化设计,发展智能锁、智能音响、智能摄像头、智能电工、智慧照明等产品以及智慧酒店、智能民宿、智慧办公、智慧社区等智能家居。支持企业建设在线设计、用户体验、众创定制等平台,基于智能家居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开展数据价值与运营、运维服务增值、云开放SAAS赋能以及提供“产品+内容+生态”全链式智能生态服务。(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创新设计等新的制造模式,以及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新的商业模式。支持企业延伸发展高端软件、信息服务、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5G等新一代通信网络、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激光器件、新型材料及器件、物联网、超高清视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领域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产业。(3)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引导企业通过研发资源投入和产品服务化拓展实现产品本身的迭代升级,借力数字化、网络化和物联化等技术的发展,实现内部数字化运营能力和产业协同运营能力的阶段性提升。支持企业推广智能发电、智慧用能设备系统,发展分布式储能、用电大数据分析和安全监控等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以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为重点的智能装备及智能化生产线,以及以增材制造(3D打印)、智能网联汽车、远程环境监控终端等为重点的智能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高端工业软件和建设铸造、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基础工艺中心,开展运输安装、运营维护、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专业化服务,甚至向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4)健康医药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化学药、医药研发外包服务等大健康产业,以及现代中药研发和产业化、医疗器械、生物健康制品、基因检测、智慧健康等产业,推进一批集生物技术研发、医药和医疗器械制造、健康服务等于一体的大型生物医药集团发展和国际医疗旅游示范区建设。2.服务业制造化鼓励支持服务业企业充分利用大数据、自有品牌、营销渠道、创意设计、专利技术等优势,通过委托加工、品牌授权、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多种形式向加工制造环节延伸渗透,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个性化、柔性化定制和按需灵活生产。重点推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研发与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行业的制造化。(1)现代物流。鼓励物流企业融入制造业的采购、生产、包装、仓储、分销、配送等环节,持续推进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引导物流业企业为制造业量身定做供应链管理库存、线边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推进物流业信息化、标准化、机械化与智能化建设,和上下游标准衔接,推广标准化装载单元,发展单元化物流。推广应用物流机器人、智能仓储、自动分拣等新型物流技术装备,提高仓储物流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节省人员劳动力,降低物流仓储运营成本。促进冷链物流发展,鼓励建设现代化冷库和冷链配送,支持生鲜农产品及食品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发展国际物流、跨境电商物流,鼓励骨干制造企业与物流业合作开辟国际市场,培育一批具有全球采购、全球销售、全球配送能力的国际供应链服务商。(2)电子商务。支持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消费数据挖掘、产品研发设计和品牌培育等服务,以委托加工、联合生产、租赁车间、并购工厂等形式向生产环节延伸,推动设计、采购、制造、销售、消费信息交互和流程再造。重点发展社交电商、移动电商、网络直播、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商、移动支付、电子认证、电子交易市场、商品众筹、定制服务等业态。(3)研发与技术服务。引导研发设计企业提供需求分析、创新试验、原型开发、营销推广、生产流程再造、产品检验检测等服务,通过委托加工、品牌授权、股权参与、收益分成等模式与制造业企业开展嵌入式合作,向产品研发制造一体化模式转型。支持企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开展辅助设计、系统仿真、场景虚拟等服务,与制造企业合作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共享生产平台、数据中心,开发大数据平台软件和应用软件,突破高新工业软件核心技术,实现制造流程的智能决策、智能控制。重点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研发创新、标准查询、科技咨询、三维科技、节能环保、软件工具开发、数字化仿真设计、技术交易等业态。(4)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发展面向制造业全过程的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提供商,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共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制造企业生产研发和产品品质提升。鼓励有条件的认证机构创新认证服务模式,为制造企业提供全过程的质量提升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相关仪器设备和共性技术研发,发展工业相机、激光、大数据等新检测模式,提高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二)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围绕推进工业设计服务、柔性化定制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发展共享制造、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等,加快业态模式创新,释放融合发展潜力,实现制造业、服务业转型升级。1.工业设计服务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库,夯实工业设计发展基础。创新设计理念,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支持面向制造业设计需求,搭建网络化的设计协同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设等模式的应用推广,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推进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工业设计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构建设计发展良好生态。2.柔性化定制服务综合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设计与虚拟仿真系统,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推动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3.共享制造积极推进共享制造平台建设,把生产制造各环节各领域分散闲置的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鼓励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建设提供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的共享制造工厂,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制造业企业开放专业人才、仓储物流、数据分析等服务能力,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4.供应链管理支持制造业企业合理安排工厂布局,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面向行业上下游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推动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发展。鼓励发展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生产性服务,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5.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制造业企业以客户为中心,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开展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到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维护检修、回收利用等全链条服务。围绕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护检修水平,拓展售后支持、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产品升级服务。建设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产品数字孪生体等,提高产品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6.总集成总承包鼓励制造业企业提高资源整合能力,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依托核心装备、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系统集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展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交钥匙工程(EPC)等多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服务,探索开展战略和管理咨询服务。三、试点单位及条件试点单位包括试点园区和试点企业两类。(一)试点园区试点园区包括制造业产业园(区)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等。1.制造业产业园(区):具有运营管理机构,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2.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具有运营管理机构,生产性服务业主导产业突出,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搭建有“两业”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与先进制造业园区、企业对接合作密切,具有典型示范效应。(二)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包括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1.制造业企业:具有行业优势地位,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其中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培训、售后等服务中间投入占比在20%以上,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2.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企业向生产领域延伸取得明显成效,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市场满意度较高,其中供应链管理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能力较强,为制造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检验检测、营销、培训、售后等专业化中间投入服务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四、工作程序我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1.编制方案。相关申报主体组织编制试点方案,试点实施期为2021-2023年,方案包括基本情况、基础和条件、试点意义、工作目标和任务、保障措施等。2.申请上报。试点申报材料由企业注册地所在镇街发改部门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开展试点的请示文件和试点方案。(二)实施阶段1.专家评审。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制定评分标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按照综合得分多少择优确定若干试点园区、试点企业。2.组织实施。试点企业要按照试点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任务如期完成。市发展改革局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支持试点推进。(三)总结阶段1.效果评价。市发展改革局建立试点工作评价制度,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工作实施效果进行独立评价。2.经验推广。根据试点类型,分类总结试点形成的先进模式和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市示范推广,扩大试点效果,对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两业融合效果显著,且具有明显行业带头作用的试点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国家级的“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实施。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两业”融合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政策制定等全面工作。试点单位所在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细化完善试点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反映进展情况,扎实推进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二)建立试点企业库。市发展改革局每年遴选一批试点企业及后备企业,建立试点企业及后备企业库,对在库企业进行把脉问诊、培养辅导和孵化提升。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试点单位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突出困难,并委托第三方对试点成效进行阶段性评估,实施动态管理。(三)试点保障。市发展改革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为试点单位提供有效有力的支持性政策,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强化用地保障、加强人力资源保障等。试点单位所在镇街政府要为试点单位提供政策咨询、专家建议、业务指导、法律支持等相关服务。

    行业资讯 2020-11-12
  • 关于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人社分局:  现将《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反映。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29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核、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对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给予一次性开园资助,按年度给予租金补贴、运营补贴和骨干企业奖励、引才奖励、平台建设奖励、活动项目奖励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考核认定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考核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四条 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14号)等文件规定,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绩效评价、跟踪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开园资助、租金补贴、运营补贴、招商和落户奖励、骨干企业奖励、品牌宣传补贴、引才奖励、科研团队奖励、平台和基础建设奖励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会同市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除本办法第七、八、九章列明资金申报时间外,其它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资金申请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集中受理审核,所需资金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 开园资助  第七条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经认定获得市级等次的,按照园区建设改造装修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最高资助面积不超过15000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开园资助,资助资金由市、镇(街)两级财政按各50%的比例分别承担。  第八条 申请开园资助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运营单位应当自产业园获得市级及以上等次后1年内,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开园资助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情况报告;  3.入驻机构名录、在园区内的分布及实际使用面积;  4.物业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5.国家、省或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认定文件;  6.诚信承诺书。  (二)受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如所需材料不齐全的,须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以实地察看、材料审核的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并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确定资助金额。  (四)确定。结合申请材料和专家审核意见,形成送审文件,提交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审定。  (五)公示。将确定后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及开园资助金额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公示有异议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资助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六)拨付。审核通过的当年度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级财政承担一次性开园资助资金部分,拨付到产业园所在地指定财政账户,所在地配套后统筹划拨到申请单位指定账户。  第三章运营补贴  第九条申请运营补贴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单位运营之日起5年内,获得国家、省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应当自该产业园获得等次后1年内,按照最高等次,不重复叠加享受等次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首次申请,之后每满12个月的次月底前提出申请;对被评为国家、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的,分别给予不超过最高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补。镇(街)财政对奖补资金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运营补贴或诚信示范机构奖补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情况报告;  3.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认定文件;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安排;  5.首次申请的,需提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非首次申请的,需提供上一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6.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奖补资金凭国家、省文件和证书直接申请;  7.诚信承诺书。  (二)受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应当即时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如提交材料不足的,须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以实地察看、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完成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资金补助金额。  (四)确定。结合申请材料和专家审核意见,形成送审文件,提交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确定。  (五)公示。将确定后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贴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公示有异议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资助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六)拨付。审核通过的当年度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产业园所在地指定财政账户,再划拨到申请单位指定账户。  第四章招商和落户奖励  第十条申请招商和落户奖励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运营单位引进国内前100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之日起12个月后,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招商奖励申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园12个月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落户奖励申请;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入园经营36个月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落户奖励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招商(落户)奖励申请表;  2.申请时5年内获得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100强榜单及文件、证书;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原所在地注销材料;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迁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工商税务登记证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迁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年经营发展情况报告;  6.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分支机构按年度提交3年经营发展情况报告;  7.地方贡献证明材料;  8.诚信承诺书。  (二)受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如提交材料不足的,须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以实地察看、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完成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资金补助金额。  (四)确定。结合申请材料和专家审核意见,形成送审文件,提交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确定。  (五)公示。将确定后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商奖励资金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公示有异议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资助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六)拨付。审核通过的当年度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产业园所所在地指定财政账户,再划拨到申请单位指定账户。  总部迁入中山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我市总部企业支持政策规定的,迁入之日起可直接向总部企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享受总部企业的租赁或购建办公用房补助、总部用地等优惠政策。按照“就高”原则,不得重复申请招商奖励。  第五章租金补助  第十一条入驻政府投资建设或非政府投资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三免两减半”方式,按其地方贡献给予租金补助。对入驻政府投资建设公办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入驻之日起3年内按照享受面积标准范围直接免租,后两年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40元/月标准范围直接减半缴纳租金。对入驻非政府投资建设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前3年按每平方米不超过40元/月给予补贴,后2年按标准减半补贴。可享受减免租金的面积标准为:当年地方贡献大于或等于30万元但少于150万元的,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当年地方贡献大于或等于150万元但少于250万元的,不超过200平方米;当年地方贡献大于或等于250万元的,每增加地方贡献100万元,面积可以增加10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500平方米。对于人力资源服务上市公司的分公司可以直接享受200平方米内的房租减免面积。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前1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无法在中山设立分支机构,但在中山依法纳税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根据地方贡献,给予租金补贴。公共区域部分按照公共服务功能据实计算面积,按照每平方米最高4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市镇(街)两级各按50%分担,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5年。  第十二条申请租金补助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具体提交如下材料:  1.租金补贴申请表(含公共区域部分);  2.入驻园区至少签订3年以上合同协议书;  3.实用面积分布图;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商税务登记证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分年度人力资源服务经营发展建设情况报告;  6.地方贡献证明材料;  7.上市公司分公司提供批复材料;  8.诚信承诺书。  (二)审核。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到现场对租用场地面积进行审核。  (三)拨付。审核通过的当年度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级财政承担租金补助资金部分,拨付到产业园所在地指定财政账户,所在地配套后统筹划拨到申请单位指定账户。  第六章骨干企业奖励  第十三条对新入驻产业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五年内按其当年地方贡献给予补助,由市镇(街)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承担,其中前三年每年按地方贡献的5%进行补助,后两年每年按地方贡献的2.5%进行补助。五年培育期结束后,经专家评估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当年地方经济贡献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当年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当年地方贡献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给予当年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当年地方贡献在3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的,给予当年一次性150万元的奖励;当年地方贡献在6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当年一次性300万元的奖励;当年地方贡献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第十四条申请骨干企业奖励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具体提交以下材料:  1.骨干企业补助申请表;  2.入驻园区至少签订3年以上合同协议书;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商税务登记证书、人力资源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经营发展建设情况报告;  5.地方贡献证明材料;  6.诚信承诺书。  (二)受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如需材料不齐全的,须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受理申请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以实地察看、专家评估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完成审核。根据专家审核综合绩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确定奖励金额。  (四)确定。结合申请材料和专家审核意见,形成送审文件,提交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确定。  (五)公示。将确定后的骨干企业奖励资金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公示有异议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资助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六)拨付。审核通过的当年度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级财政承担骨干企业奖励补助资金部分,拨付到产业园所在地指定财政账户,所在地配套后统筹划拨到申请单位指定账户。  第七章品牌宣传补贴  第十五条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研究机构、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塑造优质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宣传推介我市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人力资源服务创新项目(产品)的,经专家审定,按照项目纳税发票总金额的20%给予财政补贴。  第十六条申请品牌宣传补贴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上述活动后1个月内申报活动补贴,并提供如下材料:  1.品牌宣传补贴申请表;  2.活动方案;  3.活动影像资料;  4.活动开支明细及发票;  5.活动效果情况报告;  6.诚信承诺书  (二)受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如需材料不齐全的,须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专家评估审核,由专家综合绩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确定奖励金额。  (四)确定。结合申请材料和专家审核意见,形成送审文件,提交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确定。  (五)公示。将确定后的品牌宣传补贴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公示有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资助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六)拨付。审核通过3个月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品牌宣传补贴资金拨付到产业园所在地指定财政账户,再划拨到申请单位指定账户。  第八章引才奖励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中山市不同人才类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一类别人才20万元/人,第二类别人才10万元/人,第三类别人才5万元/人,第四类别人才3万元/人,第五类别人才1万元/人,第六类别人才5000元/人。  第十八条申请引才奖励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满6个月后,申报引才奖励,并提供如下材料:  1.引才奖励申请表;  2.引进人才层次证明材料;  3.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引进人才缴纳社保或纳税情况证明材料;  5.企业对引进人才评价情况报告;  6.诚信承诺书  (二)受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如需材料不齐全的,须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一至四类别人才,应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报告,对符合条件的确定奖励金额。  (四)确定。结合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形成送审文件,提交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确定。  (五)公示。将确定后的引才奖励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公示有异议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资助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六)拨付。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产业园所在地指定财政账户,再划拨到申请单位指定账户。  第九章科研团队奖励  第十九条申请科研团队奖励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科研团队和人才项目正式落户6个月后,按照确定的省、市级科研团队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和5万元奖励标准申请一次性奖励。具体提交以下材料:  1.科研团队奖励申请表;  2.引进的科研团队和人才项目与当地政府部门签约落地的证明材料;  3.认定为市级科研团队或省级科研团队的证明材料;  4.科研团队介绍材料;  5.科研团队和人才项目发展前景报告;  6.诚信承诺书.  (二)受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如需材料不齐全的,须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以实地察看、专家评估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完成审核,由专家根据综合绩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确定奖励金额。  (四)确定。结合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形成送审文件,提交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确定。  (五)公示。将确定后的科研团队奖励名单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公示有异议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资助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六)拨付。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产业园所在地指定财政账户,再划拨到申请单位指定账户。  第十章人力资源服务业奖励  第二十条根据中山产业实际和发展需要,鼓励开展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鼓励发展高端业态和产品,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支持运用互联网新技术,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对取得显著合作成果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力资源服务业奖励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具体提交以下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业奖励申请表;  2.项目评估报告;  3.服务企业合同,绩效评价报告材料;  4.与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或与海外知名高校开展人力资源产学研合作项目方案、合同书、活动影像资料;  5.活动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安排;  6.活动项目资金支出绩效目标;  7.诚信承诺书。  (二)受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如需材料不齐全的,须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以实地察看、专家评估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完成审核,由专家根据综合绩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确定资助金额。  (四)确定。结合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形成送审文件,提交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确定。  (五)公示。将确定后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奖励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公示有异议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资助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六)拨付。审核通过的当年度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产业园所在地指定财政账户,再划拨到申请单位指定账户。  第十一章平台和基础建设奖励  第二十二条支持打造产学研合作平台。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共同建立并落户中山的实体平台,经考核审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启动资金;鼓励建设建立大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一带一路”及其他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平台,经考核认定,每个平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在省补助基础上,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配套。  第二十三条申请平台和基础建设奖励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具体提交以下材料:  1.平台和基础建设奖励申请表;  2.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共同建立并落户中山的实体平台与当地政府部门签约落地证明材料;  3.认定为省级科研院所证明材料;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大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一带一路”及其他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平台与当地政府部门合作协议书、项目评价报告、前景规划报告书;  5.开展国家、省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项目立项报告,文件,证书,资金奖励文件;  6.诚信承诺书。  (二)受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如需材料不齐全的,须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以实地察看、专家评估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完成审核,由专家根据综合绩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确定资助金额。  (四)确定。结合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形成送审文件,提交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确定。  (五)公示。将确定后的平台和基础建设奖励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公示有异议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资助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六)拨付。审核通过的当年度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产业园所在地指定财政账户,再划拨到申请单位指定账户。  第十二章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扶持资金遵循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及发展,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资金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一)开园资助资金用于园区所属公共服务平台及其它办公场所的装修及修缮和园区发展建设的公共性、公益性的基础性其他支出。  (二)运营补贴资金用于园区运营管理和园区建设,提高园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招商和落户奖励用于运营单位引进国内前100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奖励;  (四)租金补贴资金用于入驻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地租金减免及补贴;  (五)骨干企业奖励资金用于地方经济贡献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六)品牌宣传补贴资金用于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研究机构、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举办园区招商推荐会或组织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博览会、推介会、交易会等;  (七)引才奖励资金用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  (八)科研团队奖励资金用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科研团队和人才项目落户奖励;  (九)人力资源服务奖励资金用于结合中山产业实际和发展需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开发高端业态产品,开展国际合作奖励;  (十)平台和基础建设奖励资金用于产学研平台建设,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建立并落户中山和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截留、挤占、挪用,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违反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对利用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追回已发放的资金,5年内不再受理其各类财政补贴或资助资金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扶持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园区所在地相关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与绩效评估报告书面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评价重点应当包括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运营成效等内容。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政策解读:《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行业资讯 2020-11-12
  •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指南

    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办理途径  第一,申请人直接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或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第二,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材料  第一,应提交的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第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申请撤销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处应当填写该共有商标的代表人名称。  6.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每个商品或服务项目需要用分号隔开;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  7.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可再加附页)。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9.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10.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  11.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  12.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撤销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  13.当事人对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申请复审。  缴纳规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撤销商标费为500元。(中国商标网)

    知产课堂 2020-11-12
  • 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有什么区别?

    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有的人会遇到商标驳回或者不予受理的情况,这两种情况都属于商标未能注册成功的表现,那么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是同一个意思吗?当然不是的。它们是分别发生在商标申请的不同阶段。商标驳回是商标实质审查的结果,商标不予受理则是商标形式审查的结果。原因不同商标被驳回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在先申请或注册原则”及违反禁注条例,商标局才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则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书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予受理的。审查对象不同商标被驳回是因为其本身不满足核准注册的条件,因此审核对象只有商标本身。商标申请不予受理主要还是因为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只属于形式审查阶段,审查对象只是商标申请文书和商标形式。下发文书不同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商标被驳回,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退费政策不同缴纳相关费用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而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不予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并未扣除相应费用。应对策略遭遇商标被驳回: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因此,遭遇商标驳回,首先应分析被驳回的原因,是因为你申请的商标和别人的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还是商标缺乏显著性,或者不良影响。其次可根据分析结果选择进行驳回复审,或者修改商标设计方案重新申报。遭遇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既然是形式审查不能通过,申请人可按规定修改并重新填写申请文件及缴纳费用,等待进一步审查即可。如果经进一步审查后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也会通知你继续予以补正。如果申请人不了解注册商标方面的知识,建议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办理,有经验的代理人可以通过本身的经验,做好风险分析,有效的规避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的情况。

    知产课堂 2020-11-11
  • 判赔100万!戴森VS小狗电器专利侵权案一审宣判

    戴森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芯线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权纠纷一审判决结果出炉。两份判决书分别显示小狗电器赔偿原告戴森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000元及合理开支85317元,共计1000000元及合理费用170634元。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戴森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戴森公司”)与北京中芯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芯线科技”)等侵害外观设计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两份判决书分别显示:小狗电器互联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小狗电器”)赔偿戴森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000元及合理开支85317元。今年9月8日,小狗电器官方微博曾发布过一则律师函,斥责戴森不正当竞争行为。小狗电器表示,戴森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打压同行,在第三方平台发布多品牌产品横向评测内容,针对小狗吸尘器T12做出误导性评价。呼吁戴森作为吸尘器行业领导者,应该以身作则,维护行业良性竞争。实际上,这并非小狗电器和戴森的第一次正面冲突。早在2017年双方就开始了吸尘器的专利战。彼时,也是小狗电器冲击IPO的档口。此后,小狗IPO未果、诉讼未结。2017年9月,戴森公司认为小狗D-535无线吸尘器中的地刷涉嫌侵犯戴森公司拥有的名称为“吸尘器部件”的第201430281733.8号外观设计专利以及第201430281821.8号外观设计专利(简称涉案专利)。随后,戴森公司将小狗电器以及小狗电器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香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香橙科技”)和中芯线科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诉称小狗电器产品“手持/杆式无线真空吸尘器”,涉嫌侵犯其两件外观设计专利,请求法院判令小狗电器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并共计索赔100万元。涉案专利2017年12月,小狗电器对两件涉案的外观设计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2018年5月25日和2019年2月18日,针对小狗电器公司就涉案专利权提出的两次无效宣告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作出第36108号、第3873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目前,涉案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戴森公司认为,小狗吸尘器中的地刷与涉案专利属于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小狗电器公司、香橙公司和中芯线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戴森公司向北京知产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小狗电器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权的涉案产品,并销毁生产涉案产品的专用模具;2.判令中芯线公司和香橙公司停止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产品;3.判令小狗电器公司赔偿戴森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4.判令小狗电器公司赔偿戴森公司为制止侵权而发生的合理律师费用75000元和调查取证费用10317元,共计85317元。被告小狗电器公司、香橙公司和中芯线公司共同辩称:1.涉案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既不相同,也不相似,并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2.涉案产品不可能同时落入涉案专利与戴森公司在本院另行起诉的(2017)京73民初1762号案所涉专利权(专利名称为吸尘器部件的第201430281821.8号外观设计)保护范围;3.为避免纠纷,被告已经进行了避让,更改了涉案产品的部件设计,停止了涉案产品的销售,但这并不意味看被告认同戴森公司的主张及造成了实际损失。4.戴森公司主张的损害赔偿数额计算不合理,应当仅限于涉案产品中的电动滚筒刷所带来的利益部分进行计算,依照同类吸尘器产品的利润均值5%计算是合理的。综上,请求法院驳回戴森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北京知产法院认为:1、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差异,构成近似的外观设计。首先,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均为吸尘器的地刷头,属于相同种类产品。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均由刷体和接管构成,其中刷体分前后两部分,前部为直径较大的滚筒状毛刷,表面具有大斜纹,后部为直径较小的滚筒状毛刷,后刷体顶部有一凸起的上沿,前后刷体之间顶部为略呈倾斜的弧面设计,刷体侧面底边平直,前后刷体设有上盖;后刷体的凸起中央设有两个凸耳;接管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上部呈收缩的台阶面设计,中部两侧有可看见内部软管的缺口,中部前面设有一接键,接管与刷体通过凸耳连接。由于此类产品的整体形状相对于其他部位容易被一般消费者直接观察到,且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该整体形状属于此类产品的惯常设计,因此,本院认定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整体形状基本相同,该整体形状对整体视觉效果具有显著影响。其次,虽然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后刷体的凸起及上盖透明程度、斜纹倾斜角度、凸耳形状、散热孔分布、接管缺口形状等方面有所区别,但均属局部细微的设计变化,属于一般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产品时通常不会特别施加注意力或不容易直接观察到的部位,故其对此类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影响较小。2、小狗电器公司、香橙公司和中芯线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未经戴森公司的许可,小狗电器公司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香橙公司、中芯线公司许诺销售和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侵害了戴森公司拥有的涉案专利权,理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戴森公司主张小狗电器公司、中芯线公司和香橙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包括涉案产品的吸尘器,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基于涉案产品并非一体成型的产品,本院无法确认涉案产品的各部件模具仅限于涉案产品的使用,戴森公司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各部件模具为涉案产品的专用模具,故戴森公司主张销毁生产涉案产品的专用模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3、小狗电器公司的侵权获利本案中,戴森公司明确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按照小狗电器公司的侵权获利计算。关于小狗电器公司生产和销售小狗吸尘器D-535的获利。首先,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小狗电器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上记载,2017年年度涉案产品的销售数量为35413台,销售收入为4906.48万元,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中2017年度营业收入69552.49万元,净利润4926.46万元。同时,该招股说明书还记载有莱克电气、青岛海尔、美的集团、伊莱克斯、科沃斯等同业竞争者的相关财务数据。本院认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作为小狗电器公司发行股票之前的披露文件,虽然不如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的正式公告具有法律效力,但其仍具有一定的可信度,且该招股说明书所涉数据基本符合吸尘器行业特征,故可以作为参考依据。根据上述数据可知,仅2017年小狗电器公司就涉案产品的销售收入为4906.48万元,可合理推知涉案产品的侵权获利巨大,即便按照小狗电器公司主张的根据合并利润表中计算得到的净利润率7.08%计算,净利润也为347.38万元。其次,在案证据表明,小狗电器公司通过零售和批发方式对外销售其生产的涉案产品,因此,小狗电器公司的制造获利和销售获利均为其侵权获利,应当汇总计算。根据戴森公司提交的公证书所涉小狗电器公司及其销售商的线上销售数据,利用用户评价数、成交量、产品单价可以推算出三个被告最小销售额约3842.06万元。基于涉案用户评价数量通常低于用户的实际购买量、部分网站的用户评价数量不能完整体现用户实际评价数量(如4500+、300+),故戴森公司推算的小狗吸尘器D-535的最小销售额明显小于实际销售金额。由此可见,虽然戴森公司的推算数据不宜直接用于确定小狗电器公司的侵权获利数额,但至少可以佐证《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相关数据真实性。再次,《招股说明书》涉及的上述数据仅为小狗电器公司2017年生产销售涉案产品获得的销售收入,未涉及其2018年的侵权获利情况。在案证据表明,直至2018年12月13日仍有关于小狗吸尘器D-535的消费评价,该评价附图显示该款吸尘器的地刷并未更改。小狗吸尘器D-535用户于2019年4、5月的评价附图亦显示该款吸尘器的地刷仍为涉案产品,并未更改。戴森公司据此主张采用小狗吸尘器D-535于2017年3月上市到2017年12月的销售数据推算该产品的2018年销售数据。虽然该推算方式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不能忽略该款吸尘器的生命周期、宣传推广、更新换代、下架时间及地刷外规更改等诸多因素,因此,北京知产法院认为可以一定程度上参照2017年销售数据合理推定其2018年销售数据,进而推定侵权获利。关于涉案专利贡献率。小狗吸尘器D-535的制造获利和销售获利并不能当然等同于涉案产品的侵权获利,涉案产品仅为小狗吸尘器D-535的地刷部件,确定涉案产品产生的侵权获利,应当限于涉案产品本身的价值及其在实现该款吸尘器利润中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因小狗吸尘器D-535的商标及其他零部件产生的利益,应当不予考虑。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构成近似,故确定涉案产品的侵权获利应当考虑涉案专利贡献率。吸尘器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各品牌的吸尘器质量和功能用途差异并不大,品牌知名度、外形设计的美观程度、销售价格等因素均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在案证据表明,小狗吸尘器D-535在销售和推广过程中,其地刷即涉案产品均是作为重要宣传图片进行细节展示,可见,涉案产品的外观设计对于该款吸尘器所实现的利润贡献较大。况且,地刷为吸尘器的关键零部件,其整体外观设计对一般消费者购买吸尘器时的整体视觉效果具有显著影响。因此,判断小狗电器公司制造和销售涉案产品的侵权获利,还应考虑涉案专利在实现该款吸尘器利润中的作用。综合上述考量因素,北京知产法院认为,戴森公司主张小狗电器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远远低于小狗电器公司基于涉案产品的侵权获利,予以全额支持。最终判决如下: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小狗电器互联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侵害戴森技术有限公司拥有的名称为“吸尘器部件”的第201430281733.8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北京香橙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中芯线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戴森技术有限公司拥有的名称为“吸尘器部件”的第201430281733.8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小狗电器互联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戴森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000元及合理开支85317元;四、驳回原告戴森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默认栏目 2020-11-10
  • 商标全类别注册有什么好处?商标有必要全类注册吗?

    首先,商标的全类别注册可以防止他人“傍名牌”。一旦全类别注册成功,其他人便很难在任何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且,他人未经同意使用时,你还可以依法维权,避免他人攀附你的品牌价值。其次,可以强化商标优势,保持品牌竞争力。商标全类别注册可以提高消费者和不同行业商家对你企业的识别能力,是企业实力的一种标志,也能提高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及市场竞争力。再次,能够获得比“驰名商标”更大的保护。驰名商标并不是无条件地获得全类别保护,往往只能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而商标全类别注册一旦成功,则你的商标将获得“最强保护”。最后,可以防止品牌价值被他人“破坏”。商标全类别注册能防止他人在性质冲突、用途冲突,甚至会对你的商品/服务产生不良影响的商品/服务种类上,注册相同名称的商标。相比较起来,全类别注册自然是最保险、商标保护范围最大化的方法,但凡事都要量力而为,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商标全类别注册无疑要付出较高的成本,因此,申请人也可以“分步走”,先申请注册若干主要类别,然后再慢慢覆盖全类别。

    知产课堂 2020-11-10
  • 商标注册怎样选择合适的类别?

    近几年商标侵权案件层出不穷,而打官司的过程又十分困难,有的耗时长达好几年。正是由于商标侵权案件复杂,耗时耗力,让很多创业者和企业对自己的商标保护开始重视起来。商标注册分为45大类别。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应该注册哪些类别,往往是一个让人难以决择的问题。如果选的类别太少,可能被其他企业恶意抢注;选的类别太多,是否又没有必要?那么如何有针对性地选择商标类别呢?1.根据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选择对应的类别。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首选的注册类别和商品项目,应该是产品或服务本身的属性范围,以及其他与此相关的类别。2.根据企业主营范围以及易遭抢注的相关防御保护类别选定申报类别。为了扩大商标注册保护的范围,除了注册企业自己主营的产品以外,还可以在相关的类别里提前注册。3.根据企业主营范围以及未来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的类别。企业应对自身的未来发展做出战略规划和前景预测,因此,从未雨绸缪的角度考虑,企业应当对未来可能会推出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商标注册,并选择相应的类别。

    知产课堂 2020-11-09
  • 企业发展过程中,该如何保护商标?

    商标相当于企业的脸面,承载着的是一个企业的信誉,是保障企业核心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对于企业及其产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商标保护的重要性有哪些?一、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二、商标是有专有使用权的,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注册商标和购买商标都是要花一定金钱的。保护商标不为他人所用其实也是保护了个人财产的表现。三、商标是有价值的,随着品牌知名度的确立,商标也同时成了一个升值的商品。当你的公司成为大公司的时候,你的商标同时也是升值的。这是商标的预期价值。四、防止商标侵权。企业对于商标侵权要重视,在有侵权的情况时,企业要果断出击,发现后直接保留证据向工商行政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不被侵权。企业如何进行商标保护?一、商标管理企业要建立完整的商标信息台账,对企业有多少件注册商标,多少件未注册商标,多少件驰名商标,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商标的有效期限,商标的实际使用状况,商标的授权许可状况,商标申请、使用、维权材料的保存状况等都应明确掌握。二、商标维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前应当及时办理续展手续。此外,还应当确保注册商标被有效使用。如果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则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三、商标监控要加强对外部信息的监控和管理,定期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进行检索、查看,密切关注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商标使用情况,跟踪他人的商标侵权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打击侵权。如果发现可能与自己的注册商标发生冲突的,可以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阻止该商标注册。企业在商标局注册完商标,获得商标权,只是商标保护的第一步。企业在成功注册商标获得商标权后,能够合理使用商标并进行有效商标保护,才是更为重要的。

    知产课堂 2020-11-05